近日,本报“关注复工复产中的安全生产问题”系列报道,引起读者广泛共鸣,又有各地读者来信,纷纷提出意见建议。为进一步回应读者关切,应急管理部相关负责人就当前复工复产过程中安全生产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态势
“三叠加”特征需要高度警惕
问:据报道,去年我国安全生产实现“三个继续下降”,但仍有不少读者来信反映身边的问题,认为风险隐患较多。请您谈谈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
答:2019年是应急管理部门组建到位后全面履职的第一年,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态势,事故起数、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起数分别下降18.3%、10.2%和5.3%,实现“三个继续下降”。同时也要注意,我国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呈现“三叠加”特征。
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看,我国仍处在灾害事故易发多发期,灾害事故隐患多与抗灾设防标准低、本质安全水平低叠加;
从城镇化发展的进程看,经济人口布局不合理,灾害事故的直接损失和衍生影响、放大效应叠加;
从当前面临的重点风险领域看,历史积累的矛盾和新业态新风险叠加。全国危化品安全形势异常严峻,煤矿与非煤矿山、尾矿库、海洋油气开发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仍然突出,一些煤矿还存在超能力生产现象,极易导致矿井采掘接续失调、施工组织混乱、多头多面生产等重大安全风险。消防安全方面高危场所数量庞大,存在诸多火灾隐患。
2019年以来还有些多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业领域事故重发,新产业、新技术、新材料、新业态也带来新风险。这些都需要高度警惕。
复工复产期间风险隐患多
严格防范带病运行酿事故
问:当前,个别地方发生了安全事故。不少读者给予关注,有所担忧。请问目前主要存在哪些值得注意的隐患和问题?
答:复工复产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挑战。首先,一些企业停产停业带来新问题,如危化品储存罐得不到及时补充和输出,突破安全阈值,一些企业设施设备停转停用过久,出现破损老化等事故隐患,还有一些报警装置缺乏保养,起不到报警作用。
其次,集中复工复产容易高度聚集安全风险,一些企业开足马力,超强度加班、超强度作业,甚至违法违规抢工期、抢进度,导致安全生产的制约因素比平时更多、风险更大。
第三,安全风险隐患长时间积累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受之前停工停产影响,不少员工难以及时到岗,特别是技术保障、安全管理等一些重要岗位人员缺位,安全操作不熟练,这些都容易滋生安全隐患。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发出通知,就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一系列部署。其中明确要求,各地区要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统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存在重大风险、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必须严格严密守牢关口,严防带病运行酿成事故。
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队伍组织了8.5万多个安全指导组,为涉疫场所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点对点”安全指导服务,排查整改问题隐患300多万项,网上快速办理各类行政审批2.5万多件,顺延到期各类证件8000多个。
优化营商环境不能放松安全监管
三年行动力争消除一批重大隐患
问:“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早已是社会共识,但仍有一些事故发生。请问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哪些短板和不足?一系列事故是否暴露出一些地方在安全监管上还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答:当前,一些地区、部门和企业在思想认识上还没有真正到位,重发展轻安全的惯性思维尚未真正扭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还没在头脑中扎根落地,在狠抓责任措施落实上还有不小差距,安全管理基础仍很薄弱,重大问题隐患不容忽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其作为我们开展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如用好信息化手段、筑牢人民防线、强化源头治理、强化重点管控。其中,全面落实责任制是抓好应急管理特别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
一是推动落实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要求,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是发挥好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职能,敢于协调、敢于监管、敢于问责,推动落实部门安全监管“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
三是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是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各地还要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让企业既感到安全责任重大,又感到监管得当、环境良好。其中,要创新执法,按照安全管理基础条件和风险等级,区别好中差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精准执法,防止“一刀切”;要严格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处理,对严重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不能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名放松监管,切实解决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还要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制度,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专项检查,推动企业加大安全投入。
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国务院安委会日前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包括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和11个专项实施方案,分别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两个专题,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9个专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2020年4月启动至2022年12月结束,力争实现切实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该《行动计划》对专项整治行动作出了具体部署安排,并提出严格问效问责,加强督促检查,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
部署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
坚决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问:近期,四川、云南等地森林火灾多发,社会广泛关注。其中暴露出哪些问题?如何提升灾害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答:春季历来是我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关键时期,近5年来七成以上的重特大火灾都发生在春季。跟去年同期相比,今年3月份火灾次数减少34.2%,与前5年同期均值相比,火灾次数减少了48.6%。清明节假期,应急管理部共接报处置了森林草原火灾13起,跟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83%。究其原因,除了受疫情影响人们外出活动大量减少,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为火灾的压力,另一方面国家森防指和各地都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的防灭火措施。总的看,机构改革后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的体制机制优势进一步显现,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不断增强。
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火源管控难度大、专业力量不足、基础设施薄弱等诸多困难,特别是近期一些省份连续发生森林火灾,暴露出部分地区防灭火体制机制不顺,责任没有压紧压实、工作存在盲区死角、火灾处置不够科学有效等诸多问题。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林区牧区的农事用火、民俗用火、生产生活用火明显增加,野外火源管控的压力增加,防灭火的形势日趋严峻。
当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推动火灾防控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要着力强化工作部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指导督导、扑火安全。从3月15日起,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截至4月份,已累计排查整治隐患5.2万多处,出动警力6.6万多人次。(记者 张洋 倪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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