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保险与法定保险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1、两者的保险关系建立的根据不同。自愿保险的保险关系是通过订立保险合同建立的;法定保险的保险关系是根据国家法规建立的。.
2、两者涉及的危险性质不同。自愿保险所保的危险损失,一般仅以个别单位或个人的利益有关;法定保险所保的危险一般涉 及到多数人的利益,带有一定的社会性。
3、实施的目标不同。自愿保险主要是为了满足经济单位或个人对于灾害损失补偿的需要;法定保险是政府为解决某个领域里的特殊危险,实现一定的社会目标或政策目标而实施的。
4、保障的水平不同。自愿保险的保障水平较充分。
保险的补偿方式有哪些?
由于不同保险产品的存在,具体的补偿方式往往存在很大的差异。根据不同保险产品的特点,从补偿金额确定的时间上划分,保险的具体补偿方式可以分为事先确定保险金额的补偿与事后确定保险金额的补偿两类。根据补偿方式上的这种区别,又可将保险产品划分为定额给付型保险和损失补偿型保险两大类。
所谓事先确定保险金额的补偿,指在某些保险产品的补偿上,由于这类保险产品本身的特点,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之初,就事先约定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后应当补偿的保险金额。当保险事故发生且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条件时,保险人按照事先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事先确定保险金额的补偿方式只适用于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事先确定,或者只能事先确定的保险产品,该类保险产品统称为定额给付型保险;事后确定保险金额的补偿方式,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当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对保险标的造成的实际损失范围内给付保险金。根据这种补偿方法,保险人在给付保险金之前,往往需要一个对实际损失进行评估的过程。事后确定保险金额的补偿方法适用于那些补偿金额无法事先确定的保险产品。该类保险产品统称为损失补偿型保险。对于某一保险产品,具体应该采取哪一种补偿方式,应该根据该种保险产品的性质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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