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8月9日中国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开信息显示,江苏华鹏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宝应分公司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8月1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扬州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江苏华鹏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宝应分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樊素梅),因财务数据不真实,依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七条第(一)项,罚款10万元(扬金罚决字〔2023〕4号)。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标签: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