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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第十四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工作验收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经检查复查综合评定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道等9个地区经实地评估验收合格,予以摘牌。广州市天河区华南御景园一期等19家(含第十四批16家、第十三批3家)单位完成隐患整改任务,经现场评估验收合格,予以摘牌。

《通知》强调,2022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挂牌督办第十四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粤办函〔2022〕74号),明确对全省第十四批9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以下简称重点地区)和18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下简称隐患单位)挂牌督办;同时,第十三批挂牌隐患单位中,珠海市四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云浮罗定市人民医院(门诊楼、后勤楼、2号楼、3号楼、5号楼)不符合摘牌标准,广州市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门诊楼、外科楼)、云浮罗定市博物馆申请整改工作延期,共4家隐患单位继续挂牌整改。

挂牌督办以来,各地累计投入整治资金2.3亿元,排查整治单位场所14.3万家,增建消火栓941个,组建专职消防队15支、微型消防站324个,培训社会群众超过150.7万人次,整改消除火灾隐患422处,取得较好成效。

2023年2月,在各地开展自查验收的基础上,省消防安全委员会聘请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进行实地评估验收。经检查复查综合评定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在重点地区方面,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道等9个地区经实地评估验收合格,予以摘牌。在隐患单位方面,广州市天河区华南御景园一期等19家(含第十四批16家、第十三批3家)单位完成隐患整改任务,经现场评估验收合格,予以摘牌;广州市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门诊楼、外科楼)、揭阳市永胜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未整改到位,不符合摘牌标准,继续挂牌整改;原中山市胜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使用场地已改为中山市晟文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现场重大火灾隐患未整改到位,不符合摘牌标准,调整为中山市晟文商贸有限公司继续挂牌整改。上述继续挂牌整改单位应于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整改。

(李润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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