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提出公寓型租赁住房、明确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平米、提出根据标准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全装修成品交房并应用智能化技术保障居住品质等……4月21日,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规自委发布了《北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对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保租房”)的整体规划、配套设施、单体设计、室内装修等提出了基本要求。
首次提出公寓型租赁住房
《导则》将保租房分为了供家庭租赁使用的住宅型,有集中管理且供企事业单位等单身职工租赁使用的宿舍型,有集中管理运营且供本市各类人才租赁的、独立或半独立居住使用的公寓型,并对这三种租赁住房在配套设施、套型面积、居室配置、车位配比等方面制定了不同标准。提出并明确了其定义及建筑类型,具有鲜明的北京特色,也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提供了更多的租房选择空间。
《导则》中要求保租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充分考虑家庭代际及多孩、适老性等新需求。值得注意的是,《导则》中对住宅型租赁住房的人均使用面积做出了要求,在倡导多居室精细化套型设计的同时,明确宿舍型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4平方米;公寓型原则上适用1~2人居住,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平方米。
对此,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关荣雪表示,明确公寓型租赁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平米,或倾向于提升居住舒适度、强化住房监管等方面考虑,由此合理公正市场秩序的重要性也不言而喻,此举也不乏看作是对公寓租赁房监管的强化,或将有效打击出租房通过打隔断增加住户、收益等乱象,保障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并提升租房群体的居住舒适度。
明确停车位等配建标准
《导则》还对群众和企业关心、反映集中的日照执行标准、配套、停车等难点问题予以全面解答。
对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指标,尤其针对租住宿舍型、公寓型租赁住房人群实际需求特点以及建设实际,《导则》明确了配置指标低限。对目前尚无非机动车停车指标规定的宿舍型、公寓型租赁住房,提出以栋或楼群为单位进行配置并给出最低配置要求:其中宿舍型租赁住房按照40辆/1000平米、公寓型租赁住房按照20辆/1000平米进行配建。
《导则》提出项目应结合周边地区设施实际和不同租住人群需求,兼顾全生命周期内的适应性,建设产业、居住、服务相融合的活力社区。倡导保租房营造尺度适宜、功能丰富的活力交往空间,满足不同租住人群需求,设置一定面积的室外运动场地,增加交往空间设置,因地制宜设置室外晾晒场地,提高空间使用率。
由于保租房,特别是宿舍性和公寓型套型面积较小,《导则》要求宿舍型和公寓型要在主要出入口处设置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的会客厅,在主要出入口附近设置智能快件箱,可以配置公共洗衣房和公共活动空间,套内无卫生间的房型要设置公共卫生间及盥洗室,方便租户生活,提升租户居住体验。
另外,保租房全面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并由专家评审把控居住品质。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方案审查机制,落实《导则》各项标准,严把保租房品质关,提升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水平。
智能化技术利好新市民、年轻人
“在北京这种超大城市中,新市民、青年人群体中很多为单身或已婚但独自在城市打拼,90后、00后进入租赁市场,在居住空间上更多追求自主性、私密性和舒适性。”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黄卉提到。
保租房的智能化技术应用很大程度上能满足这一需求,《导则》中明确,保租房设计应符合智慧技术管理与服务要求。通过人脸识别装置、消防物联网、大数据等智能化技术,打造智慧社区。
同时老年人需求特点也被充分考虑,《导则》提到要推广使用智能化适老产品;公寓型应设置智能门锁;为便于租户生活,大力推广室内水、电、气、热的智能化调节,倡导远传抄表、智能缴费等便民技术。
对于保租房入市对于北京租赁市场的影响,关荣雪表示,此举或将有效缓解住房拥挤现象,规避市场供需失衡问题,叠加不断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配套设施,严格把控人均面积、设施数量等举措,全面推动北京租赁市场平稳高质量发展。(记者卢扬实习记者孙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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