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写作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新名字的故事》读后感1600字 战俘、部队、记忆_读《将军来供大家参考,欢迎阅读。

命运与友谊-《新名字的故事》读后感1600字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推荐分享的一本书是:《新名字的故事》


(资料图)

近来有空,朋友推荐读一本叫做《新名字的故事》的书,她说这个故事的主角和我一样,自卑而敏感。

我待读的书单已经很长,也经常有几个书友会跟我说:一定要去读读几本有内涵、有文学价值的好书。可是在读完上一本书之后,我直接让《新名字的故事》插队了,因为我很好奇“和我很像”的故事主角是怎样的,我也很想以旁观者的身份去看看那些自卑且敏感的人的故事。

这是一本描写在意大利那不勒斯的两个女性的命运与友谊的故事…戏剧性的命运安排,自负与自卑的内心活动,狗血的男女情节,斗争、粗暴、不堪、改变、全新…莉娜像是一匹桀骜不驯的马,只愿被她赏识的人驯服,但更多的是追求自我的体现。像烟火,耀眼但不易拥有…莱农像是一只猎犬,内心的躁动与极强的表现欲,只为获得那一丝认可与称赞,殊不知自己其实是有烈性的,但她终究不会忘记回家的路…

两个主人公都想逃离压抑,破落,混乱的那不勒斯,但是莱埃娜可以通过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莉拉不行。

莉拉是那么的有个性,轻易地她就俘获了那不勒斯次有钱的公子哥的心,成为了卡拉奇太太。她那么早嫁人,并不是她自己想要那样,是被环境推到那个地步的。切尔奇洛追求她,她拒绝了,被她的家人逼迫。斯特凡诺追求她,她答应了。因为她觉得斯特凡诺不像切尔奇诺那样黑帮,而且可以和切尔奇诺抗衡。但是,她想错了。他们仍旧要受切尔奇诺家的压迫。她通过这段婚姻,可以轻易地过上她和莱埃娜小时候梦想中的有钱人的生活,可以穿着最时髦的服饰,住着最好的房子,她可以轻而易举地学会打称,学会找货收钱,学会做小动作缺斤少两,她可以把收钱的抽屉里面的钱拿去想帮谁就帮谁,但是,她还是觉得痛苦。只是因为,她以为嫁给了爱情,而新婚当天她就发现不是!

有意思的是,莱埃娜和莉拉在这一部中都爱上了尼诺·萨拉托雷。毫无疑问他吸引他们俩的是他的才气。我觉得就是在他们那天南海北的讨论中,莉拉爱上他的。莱埃娜则是从小时候尼诺向她表白那次就爱了。但是从始至终,我觉得尼诺都不爱莱埃娜,尼诺小时候向莱埃娜的表白,只是因为羡慕莱埃娜一直在莉拉身边,他以为表白了莱埃娜,他们三个人就可以一直在一起了,小时候并不懂爱。长大后,尼诺对莱埃娜的若即若离,其实也是这个原因——他不爱莱埃娜,但是他觉得可以靠莱埃娜接近莉拉。

莉拉的个性是非常有破坏性非常有攻击性的,莱埃娜是内敛的。莱埃娜从来不表露自己的情感,即使是她狂烈地爱着尼诺时,她口头对莉拉也是不承认的。莉拉在做困兽斗,而莱埃娜则是一心想要通过学习进入上流社交圈。莱埃娜可以从莉拉的身上获得一种力量,聪明,勇敢,无畏无惧。莉拉则是羡慕,也嫉妒莱埃娜可以继续学业改变命运。莱埃娜羡慕,也嫉妒莉拉天生的聪慧,以及她的无畏,还有她对爱情的把握。莉拉恋爱,莱埃娜就接受爱她的安东尼奥,尽管她并不爱安东尼奥;莉拉结婚,莱埃娜就接受了她爱的男人的爸爸的抚摸;莉拉和尼诺在一起了,莱埃娜就让她爱的男人的爸爸在沙滩上拥有了她。这种嫉妒给她的影响我真的觉得不值,嫉妒真的是可以让女人疯狂和不理智。

莉拉跟尼诺私奔了二十三天,尼诺不负责任地跑了,莉拉怀了尼诺的孩子,然后回了斯特凡诺的家。斯特凡诺只相信对他有利的事情,他相信孩子是他自己的。在斯特凡诺的小三逼宫之后,莉拉放弃了一切,带着尼诺的孩子走了。又一个从小就默默爱着她的男人——恩佐带着她住进了一个破旧的小屋。莉拉不想过于依赖男人,自己也去工作,香肠厂的辛苦,脏乱的工作,还生病了。莱埃娜还爱着尼诺,但是她马上会和教授的儿子结婚,她还出版了一本书。看起来莉拉很可怜,但是她的坚定,让人震动。

作为一个普通人,莱埃娜对学业的坚持,对摆脱固有环境的执着让我感同身受。莱埃娜的不自信,与莉拉的自信形成鲜明的对比。莱埃娜的信心,都是别人给她的,别人对她的认同和称赞才形成她的自我。而莉拉,她本身就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存在,她在她自己的探索中形成自我。这种探索引向的是一条不归路吗?

“如果”,可以算是一个事后的反省,一个不切实际、永远无法实现的设想。永远也没有如果。每个人都要为自己当下的行为、决定负责,并承担后果,没有后悔药,不能重来。所有人应该也是做了当下最好的选择吧,只是可能有各自的思想局限吧。看完又很唏嘘……如果莉拉的父亲让她继续读书的话,可能她会比莱农今天更加出色。如果她们能够一起学习到大学毕业的话…那该多好…

弱肉强食,这是自古不变的道理。但是,女性生来就没有男人的强壮,所以女性更要保护好自己,更要努力学习,用知识武装自己,为自己的未来争取权利。

我的阅读分享完毕,谢谢大家!

战俘、部队、记忆_读《将军的部队》有感1600字

又是一年读书季,今年看的是《将军的部队》。

这是一部以战争为主要题材的短篇小说集,一共有八篇,分别是杨金远的《官司》、艾伟的《战俘》、阿成的《赵一曼女士》、尤凤伟的《木兰从军》、李浩的《将军的部队》、凡一平的《理发师》、薛忆沩的《通往天堂的最后那一段路程》和严歌苓的《金陵十三钗》。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战俘》和《将军的部队》。

《战俘》这部作品发表时的初名是《中篇1或短篇2》。也就是说,这篇小说可以拆成两个部分,《俘虏》和《忠诚》。《俘虏》主要讲述了侦察兵“我”在抗美援朝战场上被俘到后来逃脱的故事,这期间美国军队里看管俘虏的托马斯对战俘很好,还开导“我”,帮“我”克服了自杀的念头;《忠诚》则讲述了“我”回到部队以后的故事,“我”回到“我们”的部队,首先是“我”对组织的忠诚受到了考验,“我”认为自己对组织是忠诚的却不想诚实地告诉组织“我”被俘虏了,因为那样便意味着耻辱与可疑的“变节”,于是“我”变成了同志们的怀疑对象。但偏偏是这个时候,被“我”枪杀的托马斯侥幸逃过一死反成了“我们”的俘虏,“我”则成了看管俘虏的人。“我”和托马斯身份的调换让“我”极为不安,战俘们说的又是“我”不懂的英语,所以“我”唯恐托马斯告诉其他人“我”认识他,就对战俘百般虐待,甚至割下了托马斯的舌头。

托马斯是个那么天真善良的人,他对“我”的关怀早已超越了他们之间的敌对立场,而“我”却自认心安理得地对着他,扣下了扳机。托马斯曾经说过,他之所以来管战俘是因为他不想杀人,如果让他杀人的话他会疯的,他的结局也正是应验了他的这句话,即使他已经对逃跑的俘虏起了杀心,却依然在看见“我”眼中一瞬的柔软之后放松下来。但下一刻,血液飞溅。他天真的眼睛中充斥着惊愕与疑问,大概是不明白为什么“我”在放松以后还是开了枪。而“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开了枪……而且开完枪以后并没有感到不安,还对托马斯表示了不屑和鄙视:“你这个美帝国主义走狗,资产阶级下流坯,我代表人民处决你。”

……

最后“我”终于遵循自己的本心,在被美军包围以后放走了托马斯,准备与美军同归于尽。读完以后,感到了一种无法形容的、各种情绪混合在一起的感觉,里面有对“我”的无法理解、对托马斯的怜惜和对“我”的情态侧面反映出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当时人民思想的……那种介于理解和不理解之间的感觉,当然还有对战争的……也不能说是深恶痛绝,最合适的词应该是厌恶和悲哀。

至于《将军的部队》……一提到将军,通常都会被塑造成铁骨铮铮的硬汉形象,而这部则不同。这部小说中的将军是个慈祥的老人,总是以一个类似于眺望的动作回忆着自己的过往。已是迟暮的将军仍是喜欢一块块地把那两大箱木牌摆开,回忆着在部队中的生活,那些属下,自己的坐骑,自己的武器,一件件事,一个个人,一匹匹战马,一把把刀枪,都是那么清晰地浮现在脑海里,缭绕着久久不会被忘怀。

看到这里我突然想起我以前曾在一本书上看到一段话:每个人的死亡都会有三次。第一次是他的心跳、呼吸和脉搏停止了,那么这个人在生物学上被判定了死亡。第二次是在他的葬礼或追悼会上,有人哭着,有人念着悼词。从这以后,社会上就没有他的地位了,也就是说,他在社会上死亡了。第三次是这个世界上记得他、知道他曾存在的最后一个人死亡的时候,那么在这个世界上他就是真的死了。将军不就是个这样的人么?如果将军也死了,或许就没有人记得他的那些朋友了……

是战争造就了这一切,造成了一个老人只能以这种方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用木牌去怀念自己的朋友,直到木牌从白色变成暗灰色。

正如文后简评所说的——“在一个远离了战争硝烟的和平时代,迟暮的将军却从来没有离开过他的‘部队’——两只巨大的木箱里上千块灰暗的木牌。每一块木牌都是一个曾经鲜活的生命,每一块木牌都曾经有自己的故事。沉浸在往昔回忆中的将军,一遍一遍的将木牌取出、抚摸、倾听和诉说。穿越幽暗的历史隧道,他看到的不是战争的残酷、士兵们作战的英勇,而是一些‘微小的细节’”。

战争……

战争并非诗意的狂想,它的沉重可能让人负担不起……即使历史上对战争的评价是“客观上促进了科技的发展”,但是道德、伦理、环境,无一不昭示着战争之弊。套用一句宣传标语:“因为珍爱和平,我们回首战争”。回首战争,我们会发现,世界历史有多长,战争就有多长。正义的,不正义的,大的,小的,知名的,不知名的,各种战争。上几辈的老人们,大多都是从战争中走过来的,战争给他们留下了刻骨铭心的记忆和无法弥合的伤口,和他们对话就可以感受到他们话语间弥漫着的,深深的战争的残酷。

所以我庆幸并珍惜自己生活在这样一个还算和平的时代——以史为鉴,铭记战争,珍爱和平,远离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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