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獐子岛易主后股价涨停 投资者索赔仍在进行中)

3月28日,獐子岛(002069)一字涨停,报4.58元/股。消息面上,獐子岛控股股东持有的10996万股公司股票被大连盐化集团竞得,成交价约为3.43亿元。由此,大连盐化集团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从北京产权交易所披露的公开信息来看,3月25日-26日,獐子岛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持有的10996万股公司股份,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本次拍卖的唯一参与者是大连盐化集团,最终以起拍价3.43亿元拿下该股份。

据此前獐子岛的公告显示,此次被拍卖的10996万股股份,占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68.74%,占公司总股本的15.46%。若本次拍卖交易成交,将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经过此次拍卖后,大连盐化集团将成为獐子岛第一大股东。据大连盐化集团官网介绍,大连盐化集团原名大连复州湾盐场,始建于1848年,为大连市属国有独资企业,是全国四大海盐场之一,资产总额50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这已不是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第一次被拍卖股份。自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10月6日,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累计被拍卖、变卖及抵偿债务的股份为5879.99万股。

除上述事项外,獐子岛证券虚假陈述案同样值得投资者关注。2020年6月23日,獐子岛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披露的2016-2017年年度报告、《关于2017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抽测结果的公告》、《年终盘点公告》和《核销公告》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行为,獐子岛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截至目前,已有部分投资者拿到赔偿款。据獐子岛3月11日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日,公司共收到部分中小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529起,涉诉金额合计约为10961.20万元。

其中,大连市中院已判决173起案件,涉诉金额合计6035.33万元;未判决1起案件,索赔金额合计307.85万元;原告主动申请撤诉60起案件,涉诉金额合计769.27万元;签署和解协议共246起案件,涉诉金额合计3231.3万元;尚未开庭、撤诉或达成和解共49起案件,涉诉金额合计约为617.45万元。

在上述已判决的173起案件中,判决已生效155起案件,涉诉金额2073.00万元,獐子岛已陆续支付判决赔偿款;已上诉18起案件,涉诉金额3962.33万元,辽宁省高院尚未开庭审理。

獐子岛在公告中表示,上述投资者诉讼案件,公司支付的和解款、一审判决赔偿款已全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未判决案件,参考已判决案件赔偿比例,扣除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已计提预计负债600万元,其余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计提预计负债。

目前,獐子岛索赔案仍在诉讼时效期内。根据法院判决,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示,凡是在2017年3月21日至2018年1月30日期间买入獐子岛,并在2018年1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此外,獐子岛的经营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公司此前发布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2021年度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600万元至9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9.59%至39.39%;扣非净利润亏损8000万元至1.2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出售长岛公司、庄河分公司相关资产,收到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收益增加,预计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正值。

而2021年前三季度,獐子岛实现归母净利润为亏损3000.0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679.62万元。对此,深交所曾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存在年底突击交易从而规避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记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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