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方稀土、包钢股份回复:保证定价公允无内幕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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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晚间,北方稀土(600111)与包钢股份(600010 )回复上交所问询函,表示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两家公司均称,稀土氧化物价格远高于稀土精矿价格,稀土精矿价格变化幅度并不能完全与稀土氧化物价格变化幅度一致;在考虑加工收率及稀土精矿品质要求等因素,双方协商调整稀土精矿价格,保证定价机制及所定价格公允。

根据公告,上两者签定的《稀土精矿供应合同》约定,每季度可根据稀土市场产品价格波动情况协商调整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如遇稀土市场产品价格发生较大波动,稀土精矿交易价格随之浮动。一个季度内稀土市场产品价格平稳,稀土精矿交易价格不做调整。

具体调整方式为,选取百川网、瑞道网、亚洲金属网、我的钢铁网及ARGUS网五家网站(以下简称五网)中氧化物交易均价,按照包头矿的稀土元素配分,以加权的方式计算稀土氧化物价格。

遇价格调整时,在综合考虑碳酸稀土市场价格,扣除碳酸稀土制造费用及行业平均利润,同时考虑加工收率及稀土精矿品质要求等因素基础上,协商确定稀土精矿价格。

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稀土氧化物价格有较大涨幅,上涨幅度约为38.53%。另据北方稀土披露的6月稀土产品挂牌价格显示,氧化镨钕报81.39万元/吨。

回溯公告,6月22日盘后,北方稀土发布公告称,与包钢股份重新签署《稀土精矿供应合同》,拟自2022年7月1日起双方稀土精矿交易价格调整为不含税39189 元/吨(干量,REO=50%)。本次交易价格上调后,较年初水平上升46%。    

包钢股份与北方稀土同为包钢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北方稀土与包钢股份6月23日收到上交所问询函。上交所要求两家公司结合相关稀土产品市场行情、双方所签合同具体约定等,说明本次上调销售价格的主要依据及合理性;结合双方定价机制,补充说明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    

e公司记者查阅双方稀土精矿供应合同,近年来,稀土产品市场主要轻稀土产品价格震荡走高,并在高位运行,包钢股份向北方稀土的供货价格实际已经连年大涨 。

2021年1月1日起,包钢股份稀土精矿销售价格为不含税16269元/吨 ,去年向北方稀土供货17.98万吨;2022年1月1日起,上述供货价调整为不含税26887.2元/吨,全年交易总量不超过23万吨。    

包钢股份称,此次调整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对公司整体业绩的提升将产生积极影响。 

另外,上交所问询函称,6月22日盘后,双方披露上述调价事宜,但当日交易时段,公司股票价格盘中涨停至收盘,而北方稀土股价近期持续下跌。因此,上交所要求双方核查本次交易是否泄露内幕信息。

查阅双方近期走势,北方稀土6月21大跌逾8%,最近4个交易日,跌幅13%,市值蒸发166亿;包钢股份则从6月21日开始连日上攻,近4个交易日,涨幅达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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