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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海越收警示函 索赔案已有投资者二审胜诉)

日前,ST海越(600387)及董事长兼财务总监王彬、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曾佳收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据公告显示,经查明,ST海越在2022年度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金额5.54亿元,该期末资金占用余额3.56亿元,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与此同时,ST海越未按照业务实质对公司2022年部分贸易业务采取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公司2022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存在营业收入错报的情形。

同样因上述事项,上交所曾向ST海越出具了《问询函》。其中,要求ST海越补充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相关情况,补充披露公司内控重大缺陷情况、短期内再次出现资金占用事项的原因、相关问题整改进展、内部追责情况等,并全面自查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资金实际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况,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但截至目前,但公司尚未回复。

与此同时,ST海越遭投资者索赔案也备受市场关注。据公开消息显示,已有部分投资者收到二审胜诉判决,浙江高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法院判定ST海越需向原告投资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目前ST海越索赔案可诉讼区间及适格主体为:于2020年2月27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海越股票,并在2021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具体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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