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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力源科技涉嫌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 或面临投资者索赔)

6月9日晚间,力源科技(688565)公告称,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浙江证监局依法拟对力源科技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明,2021年度,力源科技通过提前确认11个水处理项目进度的方式,涉嫌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其中: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0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707.29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4.71%和68.23%;2021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541.5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25.63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3.42%和34.01%;2021年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168.1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42.56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3.54%和27.16%。

2022年10月29日、2023年5月4日,力源科技先后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对公司相关定期报告及财务数据予以更正。

对此,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力源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沈万中,时任分管销售的副总经理裴志国等人给予警告,并分别以50万元至300万元不等的罚款。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21年8月25日至2022年9月28日期间买入力源科技,并在2022年9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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