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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樊融杰】近日,证监会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债券市场更好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旨在通过加强金融服务引导、市场监管规范和部门沟通协作等方式增强债券市场服务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质效。
据悉,《通知》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通过完善融资服务、推动产品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投入等方式优化金融服务体系,促进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二是通过教育引导、联合奖惩、追责问责等方式规范民营企业运营,维护良好市场生态;三是建立跨部门联络协调机制,加强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发展改革部门与各级工商联在规范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等方面的合作,及时分析新情况,商议解决重大问题。
《通知》要求,大力推广科技创新债券,鼓励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先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推动民营企业绿色发展和数字化转型;鼓励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大力实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鼓励市场机构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提供增信服务;加强业务培训,引导民营企业主动运用相关融资工具。
在培育多元化投资者结构方面,《通知》强调,完善有利于长期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各项制度,优化专项排名机制,鼓励商业银行、社保基金、养老金、保险公司、银行理财、证券基金机构等加大民营企业债券投资。
《通知》还要求,依法严肃查处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恶意“逃废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蓄意损害投资者利益且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发行人,依法依规限制其债券融资;支持奖励守信企业,各级工商联加强对守信典型的宣传引导,在相关推荐工作中优先重点推介。
在完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方面,《通知》认为,应坚持底线思维,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充分发挥受托管理人及债券持有人在债券违约处置中的核心作用,强化发行人契约精神,严格中介机构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纠纷化解过程中行业协会和商会的调解作用,推动各方综合利用多种市场化工具依法有序开展处置工作,提高处置效率。
“当前,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的发债门槛较低,但中小民营企业整体的发债门槛还相对较高。《通知》有利于解决部分中小民营企业此前债券‘融资难’的问题。”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表示,“当前,中小民营企业发行债券难主要是由于企业自身信用评级低等原因造成的。本次《通知》鼓励市场机构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提供增信服务。通过增信,能够提升融资主体的信用等级,并适度降低融资成本,为更多具有成长空间和发展潜力的民营企业提供‘及时雨’,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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