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仇兆燕】

7月29日,银保监会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相关资料图)

根据《通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将自2022年11月20日起,在合肥、广州、成都、西安和青岛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单家银行试点规模不超过100亿元,试点期限为一年。

根据《通知》,即将在5个城市推出的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共3个类型,包括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产品期限分为四档,即5年、10年、15年和20年。

产品利率方面,《通知》明确,该产品利率略高于大型银行5年期定期存款的挂牌利率。储户在单家试点银行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存款本金上限为50万元。《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从建行APP获悉,目前该行5年期定期存款的挂牌利率为2.75%。

为确保储户权益,《通知》要求,试点银行做好产品设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消费者保护等工作,保障特定养老储蓄业务稳健运行。

《通知》明确提出,试点银行应当严格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开展业务。落实储蓄业务和个人账户管理相关要求,依法合规办理特定养老储蓄业务,不得违规吸收和虚假增加存款。

同时,《通知》要求,试点银行应当做好特定养老储蓄业务风险管理,充分评估风险并制定风险处置预案,有效防控风险。做好产品宣传和消费者教育工作,完善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认为,特定养老储蓄丰富了养老金融产品体系,满足了多元化、个性化的养老理财产品需求。从产品类型、期限和利率水平看,较好地平衡了收益和流动性。从中长期看,有助于优化银行资产负债结构。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此次推出的特定养老储蓄产品期限较长、利率较为适中,适合那些风险偏好较低、对流动性要求不高、追求固定收益的群体,与居民长期养老需求比较契合。

对于试点区域,董希淼认为,本次试点的5个城市,涵盖华东、华南、华北和西南地区,是基于我国公众储蓄偏好来开展的创新产品和服务。

同时董希淼还建议,未来,应进一步丰富养老储蓄产品,优化期限结构。包括采取一些临时流动性管理的措施,如遇到储户生病等情况,可提供部分提前支取或存单质押等服务,更好地满足广大用户多元化需求。

在试点的基础上,董希淼建议应尽快总结试点经验教训,适时增加试点产品规模,并将试点扩大到其他大型银行和中小银行,以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养老储蓄的需求。

随着个人养老金制度及其相关配套政策的加快完善,今年以来,多元化的商业养老金融业务正驶入“快车道”,包括银行、保险、公募基金等各方主体均积极完善产品体系,参与第三支柱体系构建。例如在此之前开展的养老理财试点已快速扩围至“十地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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