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月敏/制图

□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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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手段多样。一些人尤其是一些失业人员容易“病急乱投医”,许多宅家工作的招聘引人关注。不法分子通过揣测失业人员心理,利用电话或网络APP实施电信诈骗。

案情简介:按照“客服”电话要求操作,“网络刷单”被骗资金

2022年6月中旬,一名中年女性客户焦急地走进某银行大厅,要求办理余额查询和贷款查询业务。客户称,通过智能柜台查询,其名下借记卡中有将近1万多元被分批转出,且目前余额为0。当工作人员询问客户是否认识对方时,客户称不认识对方且表现出明显的焦虑和难过。银行工作人员判断客户可能遭遇了电信诈骗。

通过进一步询问得知,客户半个月前接到自称××客服的电话,称其在网上所购物品因活动降价,需将多收资金以红包形式返还,见客服所说内容属实便进入QQ群,领取了退货红包。后期群里不断地发送推荐公众号的刷单工作,称只需动手转发即可提现58元。客户第一次尝试确实收入了58元并提现成功,第二次要求交70元保证金,客户依旧提现成功。如此操作,几天后交了3000元后,一直未能提现,客户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诈骗。

客户便在网上寻找法律援助,对方为客户分析了整个过程,称不但可要回损失本金还可让对方赔偿5万元的损失费。但需要交22117元的咨询费与执行费,客户表示无力支付。该法律援助给客户介绍了多个网贷平台,客户按照对方指引操作将贷款资金转给对方,再次拨打电话已无法联系。

案件处理:银警协作出方案

查询交易信息并报警。当客户看到资金转入不认识的人名下时,情绪有些激动。银行工作人员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一边安抚客户情绪,一边协助客户报警。银行工作人员随即查询了客户在该行系统无贷款,客户情绪方才稳定,说出事件的经过。

银警协作出方案。银行工作人员联系了就近派出所反诈中心的民警,民警到达后了解整个经过,随即让银行调取了客户的交易对手信息,由于绝大多数账户非该行开户,无法调取详细信息,民警将交易记录和客户的通话记录等信息进行留存,表示立案后他们会携带材料到对应银行查询详情,并让客户去人民银行查询名下征信和贷款情况。

金融知识普及和安全教育是关键。由于客户的金融知识和安全意识淡薄,反诈中心民警随即对客户进行了安全教育,告知客户目前电信诈骗的主要形式和套路。同时告知客户找工作必须走正规招聘渠道,刷单是违法行为;客户法律咨询请认准有资格的专业律师机构,切勿相信网上任何无证的小团体。民警让客户下载国家反诈APP,并且关注了银行的公众号。提示客户几乎所有诈骗都是以蝇头小利为诱饵,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

法律分析:刷单、诈骗是违法行为

从事刷单行为本就违法,不法分子通过冒充客服组建QQ群教授刷单方法,并利用刷单实施诈骗更是罪上加罪。“网络律师”身份待考证,切勿随意相信,谨防经济受损。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骗贷的违法行为,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中国银监会 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16〕41号)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是指不法分子利用电信、互联网等技术,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植入木马等手段,诱骗(盗取)被害人资金汇(存)入其控制的银行账户,实施的违法犯罪案件。”

实践中,很多不法分子在网上组建QQ群教授刷单技术。为了维护正常的网络秩序,遏制违法犯罪信息的传播,刑法修正案(九)已新增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而传授犯罪方法罪与该罪实际上是一般与特殊的法条竞合之关系,通常应本着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另外,刷单人按照行为人所教授的方法实施刷单行为构成特定的犯罪时,网上教授刷单方法者亦可构成此罪的共犯。

案例启示:蝇头小利切勿贪,网络求助不可靠

不法分子诈骗手段多样,金融消费者一定要通过合法的渠道获得经济来源,维护个人的权益。

(一)头脑清醒不上当。目前电信诈骗成为诈骗的一种主要手段,提醒金融消费者不要为了蝇头小利随便点击手机及网站上的不明链接,或加入来历不明的群,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金融消费者应提高安全意识,对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号等信息,要提高保护意识,不要随意泄露给他人,切勿轻易转账,以免资金受损。同时在遭遇诈骗时应留存记录,第一时间联系公安机关进行报警,切勿轻信网上“律师”“专家”。

(二)积极沟通,主动报告。作为金融机构,在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时候,危急时刻要协助客户进行报案处理。国家着力打击电信诈骗,可诈骗分子依旧猖獗,漫天撒网,屡屡得手,诈骗手段也在不断翻新与提高。电信诈骗行为不但影响国家形象,还对经济造成扰乱,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我们要做到银警协作,净化我们的金融环境。

(三)普及知识,加强宣传。作为金融机构,应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积极配合银行业协会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工作,尤其针对中老年客户、涉世未深的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及初入社会的青年等法律意识淡薄的客群,要着重向客户普及反诈骗、防诈骗等技巧,确保每一位客户的金融资产安全,维护自己的金融权利。本文案例中,客户遭受网络诈骗,非银行操作问题,但说明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还欠缺,金融机构应不断践行金融为民理念,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全力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为构建和谐稳定的金融环境贡献力量。

(作者单位:中国银行西安高新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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