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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于晗
近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披露信息显示,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联”)100%股权被分拆为两笔挂牌转让。两笔转让信息分别涉及该公司91%、9%股权,转让价格分别为87126.7万元、9573.3万元,合计转让总价为9.67亿元。
披露信息显示,上述股权转让方均为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联商务”),其持有广州银联100%股权。
公开资料显示,广州银联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6亿元。2011年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是行业首批获牌机构,类型为银行卡收单(广东)、预付卡受理(全国)、互联网支付等。2021年,广州银联在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时,曾与另两家银联商务子公司向人民银行提交中止续展审查申请,原因为“开展整合工作”。
对于旗下公司股权整合一事,银联商务曾向外界回应,为进一步聚焦主业,响应2021年1月人民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相关监管要求和精神,公司主动整合旗下类金融控股子公司,并主要采用了“股权出让”“收购合并”等方式开展整合。
《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注意到,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条件,《征求意见稿》提出明确的监管要求。其中,《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明确,同一法人不得持有两个及以上非银行支付机构10%以上股权,同一实际控制人不得控制两个及以上非银行支付机构。
据银联商务官网,银联商务是国内大型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供以银行卡收单、网络支付为基础的综合支付服务。由于其业务遍布全国,目前,银联商务在全国多地拥有持牌子公司,且多数冠以“某地银联”。据不完全统计,银联商务控股或参股10%以上的持牌支付机构或超过9家。
自《征求意见稿》发布之后,目前已有5家银联商务控股的支付机构中止续展。2021年5月,人民银行公布的支付牌照续展结果显示,广州银联、北京数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拟与其控股股东银联商务开展整合工作,向人民银行提交了中止续展审查申请,在中止审查期间继续开展业务。
2021年12月,人民银行公布年内第三批支付牌照续展结果显示,因存在《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决定中止对宁波银联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银联金融网络有限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申请的审查。
伴随着相关机构中止续展,银联商务陆续整合或转让相关支付机构股权。截至目前,银联商务旗下已有超过7家控股或参股10%以上的支付机构股权被挂牌转让,除广州银联外,还包括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深银联易办事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宁波银联商务有限公司、北京数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及中金支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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