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禁弢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发布了个人养老金相关政策,作为我国养老体系“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政策已初步明朗。目前,各商业银行已陆续发送短信邀约消费者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在海外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经济体,个人养老金被视作解决老龄化负担的重要手段。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社会养老储蓄不足的形势却仍未发生根本性转变,如何鼓励和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个人养老金,成为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近期一项针对全国范围内购买过商业人身险(包含寿险、意外险、健康险、年金险等)的消费者开展的抽样调查初步揭示了消费者的养老金融产品偏好,此项调查结果可供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的金融机构参考借鉴。


(资料图)

半数以上受访消费者未购买过任何养老金融产品

调查显示,在受访人群中,已经制定养老规划或者已购买养老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养老保险、银行养老理财、养老目标基金、养老信托)的消费者占比为42.6%。半数以上消费者未购买过任何养老金融产品。79.1%的消费者预计未来养老费用靠退休金或社保,55.9%的消费者预计未来养老费用靠银行存款,23.7%的消费者预计未来养老费用靠商业养老保险。统计显示,预计未来养老费用靠退休金或社保的人群对制定养老规划或购买养老金融产品的关注度相对较低,缺乏社保或退休金保障的人群更倾向于提早制定养老规划或购买养老金融产品。

在商业养老保险的认知方面,不了解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消费者占比55.1%;但是愿意了解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或打算参与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推介活动的消费者占比60.9%。尽管如此,商业养老保险仍旧是消费者相对最熟悉的养老金融产品。了解或购买过商业养老保险的消费者占比44.9%,高于了解或购买过银行养老理财或养老目标基金等其他养老金融产品的消费者占比。消费者在制定养老规划或者考虑购买养老金融产品时会优先考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对其养老属性较为认同。比如在已经制定养老规划或者已购买养老金融产品的消费者中,65%的消费者都购买过商业养老保险。而无论是否制定养老规划,购买银行养老理财或者养老目标基金等其他养老金融产品的消费者占比不存在统计上的显著差异。这表明消费者对银行养老理财或养老目标基金的养老属性认知相对较弱。

商业养老保险有望成为人身险业务新发力点。本次调查显示,购买过健康险、意外险、寿险、年金险(含养老险和少儿教育金险)的消费者占比分别为63.5%、62.7%、39.7%和36.9%。这表明养老年金险的普及率相比意外险、健康险、寿险还有较大提升空间。此外,60.9%的消费者愿意了解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或打算参与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推介活动,这表明消费者对商业养老保险存在一定的潜在购买意愿。当前人身险消费环境的不确定性较强,商业养老保险具有相对稳健的年金回报,有望吸引消费者,成为继健康险之后的人身险业务又一发力点。

应发挥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优势

从上述调查结果可知,就具备保险消费经历和一定保险知识的消费者而言,养老规划、个人养老金产品认知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因此,为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引导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创新养老金融产品供给,增强消费者获得感,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提升消费者养老金融素养。调查显示,当前消费者的养老意识特别是金融素养仍有提升空间,且消费者了解商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较高。建议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做好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为契机,利用媒介做好个人养老金知识宣传教育,拓宽消费者获取养老金融产品知识的渠道。考虑到我国消费者金融素养现状,金融机构应尽可能设计简单明了的产品套餐,优化消费者对产品合同的阅读体验,简化业务办理流程,以提升金融消费体验,吸引更多消费者关注个人养老金业务。

加强消费者风险偏好教育。调查显示,希望商业养老保险收益率能再提升一些的消费者占比较多。应当指出的是,养老投资有别于一般投资,投资收益固然重要,但其养老投资更关注稳健的可持续收益。消费者应重点关注养老产品在自己未来退休后能提供稳定现金流的能力。建议行业主体加强消费者个人风险偏好教育,引导消费者树立稳健的养老投资理念,避免以高收益率为卖点误导消费者。

开发特定养老金融产品。调查显示,缺乏社保或退休金保障的消费者更倾向于提早制定养老规划。金融机构可考虑针对新市民或灵活就业群体等缺乏社保保障的人群重点设计和推广养老金融产品,在总结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在浙江(含宁波)、重庆等地试点的经验后,创新开发满足新市民或灵活就业群体、失独家庭、“空巢”家庭需求的养老金融产品。

培养高素质的市场推广人员。在推介个人养老金产品时,金融机构应当选聘具备较全面个人金融业务知识、相关业务经验和拥有良好品行的销售人员。金融机构应鼓励销售人员更多站在消费者的角度为消费者推荐产品或服务。同时优化绩效考核,增加绩效激励等,尽可能避免销售误导,营造良好的个人养老金市场销售环境。

发挥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优势。调查显示,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属性获得了较多消费者的认同。保险公司应当利用好这一消费基础,进一步挖掘商业养老保险消费需求。商业养老保险天然具备稳健属性,和消费者养老诉求更为贴近,叠加身故赔偿和失能护理等非投资功能,保险产品的养老功能会更具吸引力。建议保险公司增强商业养老保险宣传力度,大力发展养老保险业务,努力使之成为继健康险之后人身险业务发展的有效支撑,立足“保险+”理念构建养老生态圈,将风险管理与财富管理、金融产品与医疗健康服务结合起来,满足消费者全方位养老保障需求。

(作者系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监测部高级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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