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实习记者 杜肖锦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业的永恒主题。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之路上,积极强化金融科技赋能、切实增强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和水平是至关重要的一步。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浩然接受了《中国银行保险报》专访。他表示,近年来,互联网信息技术广泛应用,给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防范打击工作带来新的考验。要想更有效地加强监测、评估和预警,还要从数据这个关键点入手。
(相关资料图)
加强数据能力防控非法金融活动风险
《中国银行保险报》: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背景下,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传染性大、破坏力强,必须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打击。对此,您有什么看法与建议?
江浩然:近年来,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型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给经济社会带来巨大的技术红利。同时,非法集资活动借助新型信息技术手段不断翻新演变,也给防范打击工作带来新的考验。
经过调研我们发现,近期的非法集资呈现出三个特点。
第一是方式更加隐蔽。不法分子通过网络使风险传播更加隐秘迅速,资金转移也更难以被发现。第二是模式不断变化。不法分子打着新兴行业的噱头,加以金融创新的包装、设计复杂的资金募集和返利模式,迷惑性不断增强。第三是集资范围更广。不法分子利用线上技术,不断拓展新骗局场景,集资参与人拓展迅速,跨行业、跨市场、跨部门、跨区域特征凸显。
针对这三种趋势,各地、相关部门应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健全针对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大数据监测预警体系,全面提升数字化监测预警效能,进一步将工作重心由“事后发现”向“事前预警”转变,由“事后处置”向“事前打击”转变,由被动应对向主动出击转变。
同时,对于老百姓来说,也要不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首先,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受高收益诱惑而冲动投资;其次,不断提升非法集资识别能力,对打着“金融科技”、元宇宙募资、“数字藏品”等旗号的“高大上”投资项目,要对其真伪、合法性进行深入了解和认真判断;最后,若发现疑似非法集资活动,一定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地方监管部门举报,合力挤压非法集资活动的生存空间。
《中国银行保险报》:在您看来,应该如何更好发挥科技作用,有效监测、预警、处置非法集资风险?
江浩然:有效加强监测、评估和预警,我认为要从数据这个关键点入手。
从技术能力上看,要重塑对风险的理解,转变风险管理的方法,形成“重主体、强数据”的数字化风控模式。强化与司法、社保、工商、税务及水电气等数据资源融合应用,加大对重点领域的动态监测和精准画像:一是正常企业融资成本与潜在风险状况;二是边缘企业滑向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级别;三是可能涉嫌非法金融活动主体的风险演化趋势。
从运营方式上看,对用于风险管控的数据,要建立健全数据识别、归集、使用及监控等方面的统一标准,明确使用规范,加强经营数据的授权应用和保密管理。充分运用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智能技术,加强对定点、高频交易数据的监控,有效甄别高风险交易,提高对相关金融业务活动风险识别和处置的精准性。
从监管方向上看,要加大对自动化、线上化、智能化审批机制升级的支持力度,推动“重主体、强数据”风险监测模式尽快落地。充分利用基层触达的优势,动态评估小额、分散的风险,多层次、多维度地提高监测、评估和预警能力。
加强重点领域科技赋能
《中国银行保险报》: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数字贸易,您也带来了《关于提高我国跨境供应链数字化水平的提案》。在您看来,金融科技可以为跨境贸易供应链数字化建设提供哪些助力?
江浩然:强化科技赋能,改善金融供给,是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的重要治本之策。结合我们的实践经验和调查研究,个人认为应该在以下三方面重点发力。
一是提速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我国跨境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各地区均在系统部署和积极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用数字赋能当地产业、城市、生活。在这个过程中,金融科技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可以充分发挥政策、数据和应用场景的优势,赋能产业转型升级,并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再次腾飞积蓄力量。
二是赋能出海企业高质量发展。金融科技是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从量变走向质变的重要手段。从多维的数据看,金融科技在政策的加持下,能够有效提升资金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灵敏响应。面对高度不确定的外部环境,出海企业要不断优化发展思维,把科技创新作为引领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作为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举措。
三是重塑产业理念与模式。由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兴起,金融科技已逐渐从“辅助”角色转变为“决策”角色。在拓展海外业务、打通产业链条的过程中,科技金融为产业发展理念与模式带来了根本性挑战和革命性变化。尤其是在建立海外供应链体系过程中,金融科技将有效推动资源的二次流通与配置,促进金融体系与产业体系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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