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樊融杰

为健全资本市场财富管理功能、深化投资端改革、培育资本市场买方中介队伍,6月9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

引导长期投资理念


(资料图)

据悉,2019年10月,证监会启动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从试点开展情况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运行平稳,业务适配性和发展前景获得了市场各方的总体认可与支持,试点达到了预期目的,已基本具备转常规条件。市场机构和投资者普遍认为,推动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转常规,有利于培育专业买方中介力量,改善投资者服务和回报,优化资本市场资金结构,促进基金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沿用试点期间对“投资”活动的规范原则,加强对投资环节的监管,进一步明确对管理型业务的管控,优化投资分散度等监管要求。二是强化对“顾问”服务的监管,督促引导行业坚守“顾问”服务本源,持续丰富服务内涵,加强投资者适当性和服务匹配管理,规范宣传推介行为,强化信义义务落实和利益冲突防范。三是针对新问题、新情况补齐监管短板,促进业务合规有序开展。例如,加强对投资顾问机构之间及投资顾问与基金销售机构等其他机构合作展业的规范管理,明确对投资顾问机构配置公募基金之外的其他产品的规范性要求,豁免基金经理以外的基金从业人员投资本公司基金时锁定期的要求等。

盈米基金CEO肖雯表示,《规定》进一步完善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业务法规体系,明确基金投资顾问业务具体规范和监管细则,有助于引导行业坚守“顾问”服务本源。《规定》明确投顾机构应坚持从客户立场出发,坚持长期主义,投顾机构应在摒弃短视化投资倾向的同时,引导投资者坚持长期投资理念。

改变“重投轻顾”

《规定》明确了顾问服务原则,要求以协助客户科学、理性配置基金为目标,加强客户服务,提高质量水平,提升投资体验,加强行为引导。同时还鼓励基金投资顾问机构将资金规划、大类资产配置等纳入服务范围和协议内容,通过多个基金组合策略为客户提供综合财富管理服务。《规定》还丰富持续注意义务内涵,要求持续跟踪客户情况、投资目标与服务内容的匹配度,开展跟踪服务,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通过回访了解服务效果。

有分析指出,《规定》核心是回归“服务”本源,扭转投资顾问服务“产品化”倾向。《规定》着重强调基金投资顾问机构应当根据客户情况匹配服务,在了解客户情况前,不得展示基金组合策略,在实施匹配前,不得展示历史业绩。

“《规定》围绕规划供给不足、部分机构‘重投轻顾’和服务存在‘产品化’倾向等问题,全面加强了对‘顾’的要求,拓宽了‘顾’的边界。具体看,《规定》明确了投顾机构可开展资金规划、投资规划、养老相关财富管理等规划类服务,拓宽了投顾服务的边界。对于各类规划业务定义提出了明确的界定。” 肖雯认为。

《规定》还进一步强化践行信义义务和防范利益冲突。一是对于同时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基金投资顾问机构,要求对交易频繁的基金组合策略以交易佣金抵扣投资顾问服务费等方式避免利益冲突。二是对于同时开展证券经纪、产品销售等业务的基金投资顾问机构和人员,要求在其他业务过程中不得以基金投资顾问身份开展,避免投资者混淆服务主体立场。三是要求健全考核、激励安排,不得存在与交易佣金收入挂钩等激励安排。

肖雯表示,在投前部分,《规定》重点提到基金投顾机构必须全面了解客户情况之后,为客户提供资金规划、资产配置等投资规划方案,这是投顾非常重要的服务流程,一旦被忽略,就容易陷入卖产品的老路径。《规定》提到,在了解客户详细需求并匹配好投顾策略之前,不得展示相关组合的历史业绩,也是类似用意。

“投中与投后环节方面,《规定》重点要求投顾机构持续关注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变化,及时评估投资规划方案的有效性和基金组合策略风险收益特征的稳健性,监测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内容与客户投资目标、风险承受能力的匹配程度,对不匹配的情况予以及时处理,这是对投顾持续服务、动态服务的重要要求。此外,要求投顾机构在服务过程积极开展投教业务也与行业‘三分投七分顾’的认知密切相关。” 肖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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