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合社是什么意思?

劳合社(Lloyd's of London)又译劳埃德保险社,是英国伦敦市一个保险交易所(并非公司)。实际上它是由一个按照1871年劳埃德法令(Lloyd's Act)形成的法人团体,它为它的经济支持者提供了一个分摊风险并进行联营的市场。其成员(上述支持者或保险业者)可以是个人或组织。

劳合社的保险业务主要是一般的保险和再保险,但偶尔也涉足人寿保险等其他领域。这个市场最初经营海上保险,由爱德华·劳埃德于17世纪在他位于伦敦的咖啡店中成立。现在则位于伦敦市劳埃德大厦。

原为1688年开设在伦敦泰晤士河附的一家咖啡馆,商人常在这里聚谈交易,逐渐发展为海上保险和航运业务的交易场所;因为咖啡馆的创办人叫爱德华·劳埃德(Edward Lloyd),所以得名。1769年由托马斯·菲尔丁(Thomas Fielding)另设的咖啡馆取代,仍然用劳埃德的名字,逐步发展为国际保险市场。

1871年向政府注册劳埃德公司(corporation of Lloyd's),取得法人资格;实际上该组织只是个管理机构,本身不承担保险;保险业务由参加该社、取得会员资格的保险人承保。

一般来说,多个金融机构、个人会员、或者企业会在劳合社会面协商,以达致某种分散风险的交易。不同于其他再保险的同类组织,劳合社本身只是按《劳合社法案1871》成立的法人组织。现劳合社有直接保险或再保险事业,保险范围涵盖许多不同领域的风险,甚至一些特殊的保险例如:绑架赎金保险等。

劳务合作社与劳务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前者是自己招用劳动者、自己用工、自己发工资。后者是只招录劳动者,由其他单位用工并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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