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29次审议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岱美股份”,603730.SH)再融资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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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在手订单以及对市场的预测情况,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2)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意向订单转化为实际订单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本次募投项目意向订单转化为实际订单的不确定性风险。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岱美股份2023年2月27日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9841.66万元(含149841.6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墨西哥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年产70万套顶棚产品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公司聘请了中证鹏元进行资信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级别为AA。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原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岱美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杨逸墨、俞康泽。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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