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石油特别收益金?
石油特别收益金是指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所获得的超额收入按比例征收的收益金,其征收目的是调整油气田企业超额收益。
在国际市场石油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国内原油采掘业利润增加较多,其他行业和社会用油成本加大,造成各行业利益分配不平衡的背景下,为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推进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通过国家调控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石油特别收益金具有以下特点:
1、石油特别收益金是从2006年开始收取,针对的是国内陆地领域和所辖海域独立开采的石油,在国外开采的石油不收取。
2、石油特别收益金从价定率计征,按月计算、按季缴纳。
3、石油特别收益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几经调整,2006年起征点为40美元/桶,2011年起征点调整为55美元/桶,2015年起征点调整为65美元/桶。
石油特别收益金计算方法?
计算方式为:假设5月石油月加权平均价格为120美元/桶,那么每桶要上交的石油特别收益金为(120-65)* 40% – 2.5 = 19.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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