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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北京产权交易所发布马鞍山市建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招商主体为马鞍山市建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参考价格面议,披露起止日期从2023年07月06日至2023年07月20日。

据了解,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6日作出(2021)皖05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马鞍山市山江节能玻璃门窗有限公司对马鞍山市建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建华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审理。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18日作出(2021)皖0503破1号之一《决定书》,依法指定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担任马鞍山市建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3年6月30日,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皖0503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建华公司自2023年6月30日开始重整。

建华公司于1999年8月17日依法设立登记,注册资本金800万元,系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股东为邢数峰占股比例99.37%,邢健占股比例0.63%,法定代表人为邢数峰,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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