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相关资料图)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蝶实业”、“发行人”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9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
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82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
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
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
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2,900 万股。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740 万股,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的价格为 19.85 元/股。
彩蝶实业于 2023 年 3 月 7 日(T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 A 股 1,160 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 2023 年 3 月 9 日(T+2 日)
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
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
资金,资金应于 2023 年 3 月 9 日(T+2 日)16:00 前到账。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
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
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3月9日(T+2日)日终有足额
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资金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
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
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
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
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10,697,731 户,有效
申购股数为 75,082,802,000 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 0.01544961%。配号总数
为 75,082,802 个,号码范围为 100,000,000,000—100,075,082,801。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
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 6,472.66 倍,超过 150 倍,发行
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
节,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50%(1,450 万股)股票从网下回拨到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290 万股,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3476162%。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 2023 年 3 月 8 日(T+1 日)上午在上
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778 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上
申购的摇号抽签,并将于 2023 年 3 月 9 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
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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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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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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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2023 3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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