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价3000元左右的某品牌面霜,用完后空瓶能卖300元左右。近日,《工人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二手交易平台,买卖高档护肤品空瓶的现象每天都在发生。记者询问买家购买空瓶有何用途,大部分会回答说收藏,摆在家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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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收藏可能是假,真实目的或是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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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化妆品用完后空瓶竟卖300元
据工人日报,北京的郑女士说,她是在某社交平台看到有人回收空瓶,如今她用完的空瓶都会卖掉,“回收价格跟品相、是否有包装盒、说明书等挂钩,我现在会特地留存这些产品外包装。”
记者以多款高档护肤品“空瓶”为关键词,在二手商品平台上搜索,发现相关买卖帖文很多,而且回收价格不菲。
与此同时,一些高档护肤品在一些二手平台的卖家手里,售价却一落千丈。某品牌一款50毫升的面霜,正常价格3000元左右,而在一些电商小店里,同样的面霜售价仅为1000元左右,最低的甚至只要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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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辗转联系到一家高档护肤品“A货”专卖店,对方表示,可提供该款面霜300元至1000元等不同品质的产品。对方建议低价的可摆在家里充门面,价格高一些的可送人。店家强调:“去专柜查瓶子也验不出是假货,很多男生送女朋友都从我这买。”
有业内人士透露,瓶子是辨别化妆品真伪一个重要依据。正品的化妆品瓶子仿制难度大、成本高,因此回收正品空瓶用于造假售假便成了一门“生意”。
今日(6月27日),“3000元化妆品用完后空瓶竟卖300元”的话题也冲上微博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二手空瓶+稀释勾兑,涉案金额高达3100万元
此前,也有此类案件受到查处并被曝光。据齐鲁壹点2022年5月18日消息,韩某、李某和池某三人自上学起就认识,毕业后合开了一家化妆品网店,售卖海蓝之谜、SK-II、希思黎等大牌高档化妆品。2015年,店铺亏损严重,经常有客户退货。为了减少损失,韩某等人便将化妆品试用装灌到大瓶中,冒充整瓶继续销售。一来二去,三人竟然从中嗅到了“商机”。
自2016年起,三人开始研究如何勾兑、稀释化妆品再重新灌装销售。韩某认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选择合适的造假原料,把握好勾兑和稀释的比例,便可瞒天过海,忽悠消费者。此外,三人还要回收大量正品大牌高档化妆品的空瓶及外包装。
就这样,韩某、李某和池某三人分工协作,采用稀释正品化妆品再灌装的方式大量生产假冒化妆品,仅2018年至2020年间,非法所得就超过3100万元。
2021年7月,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法院提起公诉, 韩某、池某等一审被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各并处36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罚金。后四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于同年10月25日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出售空瓶的消费者要承担责任吗?
目前,收购空瓶以造假的手法已被相关平台关注。有些二手平台搜索空瓶后,会收到风险提示。真瓶装假货,很具欺骗性,让消费者防不胜防。此举还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是对正牌化妆品知识产权的侵犯。在对不法商家予以定罪量刑时,出售空瓶的消费者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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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广播电视台,北京嘉维律所律师邓煦介绍说,出售者若主观上明知他人收购后将制造假冒伪劣产品,且客观上积极帮助,应当认定实施了共同犯罪。此种情形下,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邓煦表示,不法分子利用空瓶出售假冒的商品,首先肯定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同时也严重侵犯了品牌方的权益,它是一种民事侵权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涉嫌犯罪。
我们的消费者将自己的空瓶出售给了不法分子,消费者如果有审查不严的疏忽过错的话,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制假分子的用途,针对这种相应空瓶所制作的假冒产品,我们的消费者也涉嫌共同民事侵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目前,不少企业还没有建立健全的回收体系,消费者有时也很难辨别空瓶回收究竟是用于制假售假,还是出于环保等目的,“针对这种情况,应鼓励相关的生产商建立回收体系,封闭运行,或者委托一些有信用、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回收。”同时,刘俊海认为,二手平台等也应当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过滤和禁止可能与黑色产业链有关的回收行为。
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一些化妆品品牌推出了“空瓶回收计划”,回收成功后将给予消费者丝巾等礼品。一些商场也加入回收行列,设置专门的护肤品、化妆品空瓶自助回收机,以消费券等鼓励消费者进行投放。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工人日报、齐鲁壹点、北京广播电视台、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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