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川企梓橦宫冲刺精选层终于获得成功。8月4日,公司发布公告称,由平安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采用战略配售和网上发相结合的方式,以13.50元/股的价格,公开发行公司股份1652.174万股,募集资金2.23亿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股数将扩大至1900万股,对应募资金额达到2.57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生产智能升级建设项目、昆明全新技改扩能建设项目、新药研发项目以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0家战投获配330.43万股
据悉,网上共有5.59万户投资者有效申购,申购数量为9.58亿股,对应冻结资金为129亿元,有效申购倍数为61倍。最终网上获配户数为 2.58 万户,获配比例为1.64%。
10 家战略投资者共计获配330.43万股,金额共计4461万元。具体来看,内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获得配100万股;内江融海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获配55万股;南京李光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获配40万股;上海新农村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获配35万股;广东力量致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获配30万股;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配20万股;深圳市丹桂顺有限公司获配20万股;上海济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获配15.43万股;广东力量鼎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获配10万股;湖南正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获配5万股。
相关资料显示,梓橦宫主要从事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涵盖中成药、专科药以及外用药。梓橦宫前身是创办于1780年清代乾隆年间的梓橦宫药坊,迄今已有两百多年的历史,“梓橦宫”品牌为“中华老字号”,也是“中国驰名商标”。公司在医药领域特别是神经系统与消化系统专科用药领域深耕多年,目前共拥有95个药品生产批准文号。
根据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2018年、2019年和2020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77亿元、3.52亿元和3.6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分别为3286.97 万 元 、 5351.25 万 元 和5290.52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22.13%,流动比率为5.85,速动比率为5.05。
公司自2015年6月8日起在全国股转公司连续挂牌,连续挂牌时间超过12个月,且公司目前为创新层挂牌企业。在精选层挂牌,符合《公众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要求和《分层管理办法》 规定的精选层市值、财务条件等要求,且不存在《分层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进入精选层的情形,即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或者其他权益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的情形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符合 《精选层挂牌规则》的相关规定。
2021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 9207.98 万 元 , 同 比 增 长30.23%;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6.04万元,同比增长21.17%;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372.71万元,同比增长17.48%;基本每股收益0.27元,同比增长22.73%。
稳定股价 回购增持双管齐下
据悉,梓橦宫此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投资者在网上的申购倍数仅61倍,与今年7月份完成申购、网上有效申购倍数均在100倍以上的凯腾精工、同辉信息、华阳变速等比较,下降了近40%的倍数,是7月以来精选层打新股票中的最低水平。
由于申购倍数的大幅下降,直接导致公司股票发行市盈率下降。梓橦宫公告显示,发行价格13.5元/股,对应市盈率为18.7倍;同时,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每股6.65元的净资产计算的市净率为2.06倍,同样处于较低水平。
对此,云资本老总皮任远表示,一年来,精选层通过市场手段逐渐形成了适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定价模式。股票发行市盈率的下降,虽然从短期看,使挂牌公司的融资额有所下降,但从长期看,有利于增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只有有了人气才谈得上财气,因此,我认为这是一件好事。”
尽管发行市盈率较低,但梓橦宫仍然制定了稳定股价的措施。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正式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后,回购公司股票;在不高于每股净资产值(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依据)的情况下,增持公司股票。
如果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而未采取上述措施,公司有权将应付给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如已连续两次以上存在上述情形时,则公司可将应付给控股股东的部分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股份回购计划,而且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同时,公司有权将应付给公司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金分红部分予以暂时扣留,并扣减公司应向其本人支付的工资薪酬,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如个人在任职期间连续两次以上未能主动履行承诺规定义务的,由控股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或由公司董事会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未采取稳定股价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报记者 杨成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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