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至2018年连续4年财务造假、信披违规,金刚玻璃尝到自酿的苦果。
8月16日,金刚玻璃(300093.SZ)公告称,公司目前累计收到78宗诉讼材料,累计金额5099.98万元。其中,8个案件已于8月11日开庭审理,其余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2019年和2020年,金刚玻璃营业收入不断下滑,净利润合计亏损约2.2亿元。
6月28日,金刚玻璃公告称,拟投资8.32亿元恢复原有光伏电池及组件生产业务。然而,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余额仅7285万元。
金刚玻璃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将提供借款不超过2亿元,投资设备购置达6.16亿元拟通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方式获得。
简单来讲,金刚玻璃想新建项目,只得依靠“赊借”来实施。
24名董监高被处罚
4月30日,金刚玻璃收到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送达共计50宗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起诉状,公司被诉金额合计2205.79万元。
近日,金刚玻璃又收购28宗诉讼材料,涉及金额共计人民币2894.19万元。目前,公司累计收到78宗诉讼材料,累计金额5099.98万元。
金刚玻璃公告显示,8个案件已于8月11日开庭审理,其余案件尚未开庭。
金刚玻璃表示,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资料显示,金刚玻璃被投资者起诉的原因是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公司多项财务数据造假,以及未及时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
金刚玻璃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及营业利润,2015年半年报、2015年年报、2016年半年报、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和2017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金刚玻璃2015年虚增营业收入5458.76万元,虚增利息收入919.54万元,虚增利润6205.3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72.90%。
2016年,金刚玻璃虚增营业收入4177.61万元,虚增利息收入878.05万元,虚增利润4987.6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22.26%。
2017年,金刚玻璃虚增利息收入610.71万元,虚增利润610.7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8.04%。
同时,金刚玻璃在2015年至2016年期间虚增货币资金,2015年年报、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2016年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和2018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对此,监管部门对金刚玻璃,以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庄大建等24名董监高进行处罚。
另据市场禁入决定书,监管部门对时任金刚玻璃董事长、总经理庄大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金刚玻璃财务总监林仰先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两年合计亏损约2.2亿
金刚玻璃是一家集研制、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和安装于一体的高科技特种玻璃供应商,主营各类特种安防玻璃产品。
财务造假被处罚后,金刚玻璃的业绩被“打回原形”。
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0年,金刚玻璃营业收入分别为6.13亿元和3.29亿元,同比分别下滑16.93%和46.26%;净利润分别为-8824.07万元和-1.31亿元,同比分别下滑797.37%和48.56%,两年合计亏损约2.2亿元。
2021年的经营计划中,金刚玻璃特别强调,公司要通过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强度和形式,加强内部审计,增强公司风险控制和风险防范能力。
2021年一季度,金刚玻璃营业收入8892.54万元,同比增长138.82%;净利润达37.18万元,同比由亏转盈。
在加强信批管理的同时,金刚玻璃还在加码对外投资。
6月28日晚间,金刚玻璃披露,公司拟投资8.32亿元恢复原有光伏电池及组件生产业务,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吴江金刚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投资建设1.2GW大尺寸半片超高效异质结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项目。
公告显示,金刚玻璃希望通过积极布局异质结太阳能电池及组件产品市场,进一步延伸公司光伏产品业务链,拓展新的业绩增长点。
金刚玻璃预计,本次项目预计2022年2月份达产,项目达产期预计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20.16亿元、年均净利润1.22亿元,达产期年均毛利率17.21%。
新项目资金依靠“借”与“赊”
不过,在投资新项目前,金刚玻璃似乎没有考虑到“自身实力”。
本次对外投资总额8.32亿元,投资建设周期为8个月,在不考虑铺底流动资金情况下,金刚玻璃预计未来平均每月建设资金投入约为9453万元。
不过,长江商报记者发现,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金刚玻璃账面货币资金余额为7285万元,其中可用资金1285万元,受限资金6000万元。
而且,2020年年报中,金刚玻璃表示,因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可能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社会舆论持续发酵,对公司声誉和信用度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贷款时受阻,公司现金流紧缺。
6月29日,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要求金刚玻璃对已获得及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公司各项资产质押情况、本次项目投资的融资来源等问题进行回复。
随后,金刚玻璃回复称,本次投资首期资金来源由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欧昊集团”)提供借款不超过2亿元,该笔启动资金预计在项目投建后一个季度内获得。
同时,根据欧昊集团项目投资构成测算,本次投资设备购置总金额预计达6.16亿元,该部分资金公司拟以生产设备总值通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方式获得,经过公司前期与意向资金方的初步沟通,此类设备融资方式可以设备总值的70%至100%获得融资租赁贷款并直接支付设备供应商相关设备款项,公司该笔融资按70%预计获得融资总额约4.31亿元,该笔资金融资预计在项目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后启动,将根据采购合同付款周期匹配期限获得。
此外,为保证项目日常资金流动性,2021年一季度末,金刚玻璃现有应收账款余额2.83亿元,后续将按实际资金需求通过应收账款保理等方式进行质押融资,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等增信措施,经过公司前期与意向资金方的初步沟通,该笔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在增加实际控制人担保条件下可以应收账款余额100%融资获得,该笔融资预计融资总额约2.83亿元。
总体来看,金刚玻璃恢复原有光伏电池及组件生产业务依靠的是“借”和“赊”。(长江商报记者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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