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市场正在上演“父债子还”的一幕。

由于截至起诉日,原游族网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奇的三名未成年子女未履行股票质押购回义务,三名子女被红塔证券告上法庭。日前,红塔证券公告称,已在10月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三名被告偿还融资本金、利息、违约金合计2.67亿元。

自林奇去年去世以来,上市公司经营正常运转,但林奇留下的债务问题一直萦绕,林奇生前曾大比例质押股份,今年以来其名下股份持续处在冻结及解除冻结的过程中。

妻子许芬芬目前担任游族网络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同时因为法定监护人身份,统一行使子女持有的公司股份之股东权益。今年以来,许芬芬筹划游族网络股权转让重大事项,目前尚未有最新进展。

红塔证券起诉林奇三子女

据11月4日红塔证券公告,原游族网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奇早在2020年10月14日作为融入方将其持有的游族网络股票3541万股质押给红塔证券,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并签订相关业务协议,融资借款2.3亿元。

但天有不测风云,这名80后创始人遭他人投毒,2020年12月25日因病救治无效去世。

其逝世后,林奇持有的游族网络股票合计近2.2亿股由其未成年子女林小溪、林芮璟、林漓继承,林奇妻子许芬芬为三被告的法定监护人及本案中法定代理人。因林奇死亡,《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终止。红塔证券表示,三被告作为质押标的证券的继承人,在享有财产权利的同时也应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购回义务。

因林奇的三名子女未偿还红塔证券融资债务,红塔证券今年10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如下:

一、判令三被告向红塔证券偿还尚欠的融资借款本金人民币2.3亿元元。

二、判令三被告以融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化8%的融资利率向红塔证券支付自2021年9月21日起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的融资合约利息,截至2021年10月28日,融资合约利息暂计算为186.52万元。

三、判令三被告以融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日违约金比例(日万分之五)向红塔证券支付自2020年12月26日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的违约金,截至2021年10月28日,违约金暂计算为3519.00万元。截至2021年10月28日,本案诉讼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67亿元。

四、判决确认原告对质押标的证券3541万股游族网络股票的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五、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由三被告承担。

同时,红塔证券申请对被告名下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据了解,近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红塔证券的起诉予以立案受理。目前本案尚未收到开庭通知。

债务压力不容小觑

林奇去世后,其留下的遗产逐渐暴露出债务风险。林奇生前曾大比例质押股份,截至今年7月9日,林奇名下股份中仍有7090.83万股处质押状态,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6.48%。

林奇及其子女的部分股份今年以来也一直处于冻结或解除冻结的状态。10月13日最新公告显示,林奇及其子女林漓、林芮璟及林小溪名下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合计37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合计为2.95%。

围绕公司控制权转让的传闻此起彼伏,曾传出买家有字节跳动、B站、腾讯、快手、新浪等。而根据游族网络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内容显示,作为妻子,现游族网络董事长、财务负责人许芬芬,今年确实酝酿股权转让事项。

10月20日游族网络公告称,媒体报道的“新浪拟收购公司部分股份,知情人士称已付定金”与事实不符。许芬芬正在筹划进行股权转让,有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但由于事项重大且较为复杂,截至目前,仍未和意向方达成一致,亦未达成协议安排,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截至目前,股权转让事宜尚未形成具体方案,但许芬芬明确将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进行股份转让。

近期,游族网络披露三季报业绩,今年前三季度游族网络营业收入为25.14亿元,同比下滑32.49%。公司解释,主要因为上年同期受国内外疫情影响,且去年同期上线多款产品,游戏业务收入基数较高;本期公司执行聚焦战略与精实增长策略,产品上线和广告投放更加注重精准化和效率,相应精简了广告投放量而更加关注投放效率,同时老产品的营业收入是较为稳定的,使得本期营业收入在规模上受到一定影响。

游族网络前三季度扣非净利润为1.22元,同比大幅下滑65.49%。公司解释,主要因为上年同期经营性净利润基数较高,本期产品的经营性净利润较为稳定,在追求精实效益的同时公司加大了研发项目的投入,使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变动。

责任编辑: 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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