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蓝山科技财务造假被罚400万元 律师:中介机构应承担连带责任)

昔日新三板明星公司蓝山科技(830815)财务造假案,近日落下帷幕。11月22日,蓝山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蓝山科技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两大违法事实。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蓝山科技财务造假所涉及的四家中介机构此前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这四家中介机构分别是华龙证券、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和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那么,作为“看门人”的中介机构,是否需要为蓝山科技投资者的损失“买单”呢?

公开资料显示,蓝山科技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集光通信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光传输接入设备及其解决方案提供商。2014年经华龙证券推荐在新三板挂牌,2017年至2019年连续三年跻身创新层,成为新三板明星公司。

2020年4月29日,蓝山科技公告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申报稿)等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申请文件。时任保荐机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正是华龙证券、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而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则为其报告期内处置一批生产设备出具了评估报告。

在全国股转公司自律审查及证监会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蓝山科技信息披露真实性存疑,涉嫌违反《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证监会按程序对蓝山科技启动立案调查。

2020年10月开始,蓝山科技开始连环爆雷,多名董事、监事、高管离职;大部分员工已离职且频繁涉诉;公司及子公司被列入被执行人;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主要业务光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已处于停顿状态。

2021年5月6日起,蓝山科技股票停牌。根据相关规定,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自证监会2019年10月25日宣布新三板启动全面深化改革以来,蓝山科技股价一度被资金热炒,从1.14元/股左右上涨至2020年4月最高点6.11元/股,上涨幅度超过400%。而同年9月复牌第一天,公司股价就大跌68.79%。截至今年4月停牌,公司股价已跌至0.22元/股。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示,蓝山科技财务造假,应对投资者相应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四家涉案中介机构亦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凡在2020年9月28日持有蓝山科技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近年来,在A股不少上市公司“爆雷”事件中,存在中介机构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去年5月,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更是明确表态,有的中介机构甚至放弃操守和底线,沦为“放风者”和造假“帮凶”。目前,中介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监管部门对其的监管力度也在不断加码。

记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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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蓝山 万元 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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