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票大涨收到《关注函》 拉卡拉被要求说明相关事项)

定位为“商户数字化经营服务商”的拉卡拉(300773.SZ),于11月26日在互动易回复投资者称:央行新规的执行,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场规模和份额。当日该公司股价大涨,并因此收到《关注函》。在收到《关注函》当日,拉卡拉股价大跌6.67%。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财经频道注意到,在2021年上半年业绩同比增长的情况下,拉卡拉三季度扣非后净利润同比出现下滑。


股价大幅波动


2021年11月29日开盘前,拉卡拉收到《关于对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491号)(简称关注函)。


11月26日,拉卡拉在互动易平台答复投资者提问称“......央行新规的执行,进一步明确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性收款,让支付市场回归四方支付的本质,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场规模和份额”,当日公司股价上涨18.02%。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关注,要求该公司核实并说明相关事项。



2018年至2020年,拉卡拉支付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91.92%、88.71%和83.95%,逐年下降。2021年10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


《关注函》要求拉卡拉补充说明公司支付业务活跃商户规模及结构、收单交易规模等主要经营指标和最近一年市场占有率情况,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的差异情况和优劣势;结合《通知》相关规定对支付市场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模式、商户拓展、成本构成等)具体分析公司相关支付业务可能受到的影响,拉卡拉认为《通知》所列规定“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场规模和份额”的依据及合理性;结合相关问题的回复,核实说明拉卡拉对于互动易问题的回复是否谨慎、客观,是否存在炒作股价的情形,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情形。


2019年至2021年三季度,拉卡拉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7.93亿元、9.01亿元和7.45亿元 ,同比增速分别为36.99%、13.53%和5.00%,增速持续放缓。《关注函》要求拉卡拉,结合公司相关业务经营业绩、所处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及环境变化、报告期净利润下滑的主要影响因素及其持续性等,补充说明公司业务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近期股价上涨是否与公司基本面相匹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关注函》要求拉卡拉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2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财经频道注意到,在发布上述《关注函》后,拉卡拉11月29日股价开盘大跌,当日收盘于每股27.99元,跌幅为6.67%。


三季度扣非后净利润变脸


2021年前三季度,拉卡拉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49.39亿元、8.56亿元、7.45亿元,同比增幅分别为19.88%、16.41%、5%。其中,三季度该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16.44亿元、3.05亿元、2.5亿元,同比增幅分别为1.82%、1.85%、-11.25%。


2021年上半年,拉卡拉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32.95亿元、5.51亿元、4.95亿元,同比增幅分别为31.52%、26.41%、15.67%。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财经频道注意到,相对于上半年,拉卡拉三季度营收同比增速不仅大幅下滑,扣非后净利润同比还出现下降。


拉卡拉进入战略4.0阶段以后,从“帮商户收钱”升级为“帮商户赚钱”,围绕新零售,通过帮助商户实现数字化经营,从支付、科技、货源、物流、金融、品牌、营销等全方位为商户经营赋能。


资料显示,拉卡拉主要业务分为两类:商户支付类业务和商户科技服务类业务。商户支付类业务为该公司带来支付手续费收入和支付服务费收入;商户科技服务类业务方面,该公司一直通过SaaS科技平台建设,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向商户提供金融科技服务、计算机软件科技服务。


(责任编辑  张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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