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紫建电子闯关创业板:所供应电池曾一月内两次自燃)

根据深交所信息,截至2021年12月14日,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紫建电子)创业板上市进程尚未提交注册。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财经频道注意到,紫建电子于今年8月10日首发申请获得上市委会议通过。该公司前身重庆市紫建电子有限公司(简称紫建有限)向深圳科劳德莱科技有限公司供应的电池,曾在一个月内发生两次自燃事故。


向中间商销售产品价格存疑


紫建电子主要产品为小型消费类锂离子电池,2018年至2020年,该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36亿元、4.21亿元、6.3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032.07万元、6376.54万元、1.18亿元。


报告期内,紫建电子主要客户为TWS蓝牙耳机终端品牌的代工厂。万魔系紫建电子报告期主要客户之一,紫建电子与其合作中,存在由万魔指定的代工厂或合作方作为采购方向紫建电子直接采购的情形。其中,乾合毅为紫建电子的合作方,其自身无加工业务,紫建电子经与万魔商定相关商业条件后,按乾合毅的订单及指令将相关产品直接发货至乾合毅指定的万魔其他代工厂。


《紫建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要求紫建电子补充披露乾合毅与万魔的合作渊源,在相关业务中其从事的主要工作及承担的主要责任,分析由其代为采购的商业合理性,并结合万魔通过乾合毅采购相关产品的去向、最终销售或使用情况、相关产品采购价格是否存在异常情况等,分析披露相关销售的真实性及交易的公允性。


乾合毅与紫建电子合作的是万魔的项目,2019年,该公司配合万魔的采购模式开始与乾合毅进行交易,2020年由于万魔调整了采购模式,减少了乾合毅的采购规模。2019年至2020年,紫建电子向乾合毅销售产品金额分别为4804.42万元、1152.94万元。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财经频道注意到,紫建电子向乾合毅、万魔销售的相同产品存在较大的价格差异。


2019年度,紫建电子向乾合毅销售方形电池平均单价为5.71元/只,金额为1364.96万元;紫建电子向万魔销售方形电池平均单价为6.36元/只,销售金额为1555.34万元。该年度,紫建电子向乾合毅销售方形电池平均单价,比向万魔销售该产品价格低了10.22%。


而在2020年度,紫建电子向乾合毅销售方形电池平均单价为4.81元/只,稍高于同期向万魔销售产品均价4.64元/只。


2019年度,紫建电子向乾合毅销售方形电池平均单价,比向万魔销售该产品价格低了10.22%的原因是什么?是否存在向乾合毅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电池自燃起火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财经频道注意到,紫建电子前身紫建有限,曾因其提供的锂电池自燃给客户造成损失,进而被法院判决赔偿80.64万元。


根据《重庆市紫建电子有限公司与深圳科劳德莱科技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15年4月17日20时9分,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田洋二路1号大田洋科技园X栋X楼原告仓库发生火灾,烧毁电子元件、锂电池一批。2015年4月23日,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对火灾现场进行勘验,勘验笔录记载原告所在四楼仓库西北侧部位最先起火,起火部位堆积大量锂电池,仓库西北侧物品已过火燃烧,北侧物品保存完好。当年6月9日,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点为深圳科劳德莱科技有限公司仓库西北侧,起火原因为锂电池自燃。


事故发生后,深圳市公安局东方派出所对深圳科劳德莱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邓中制作询问笔录,在被询问起火原因时,王邓中陈述被告紫建有限提供的锂电池发生过自燃现象,当时紫建有限同意将锂电池进行返修,返修后又陆续交回了该公司,就在4月17日晚上,堆放锂电池的地方就发生火灾了。在对原告仓库管理员苏建森进行调查询问时称,上述电池是在紫建有限购买的。


还查明,深圳科劳德莱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紫建有限分别于2015年1月30日及3月10日签订采购合同,由前者向紫建有限采购高倍率聚合物电池,订单金额分别为21.4万元及59.25万元。深圳科劳德莱科技有限公司提交通知函一份,该通知函由深圳科劳德莱科技有限公司发给被告紫建有限及深圳市齐胜鑫科技有限公司,该函载明2015年4月10日,深圳科劳德莱科技有限公司在生产组装成品包装中发生两起产品自燃事故,现需供应商提供事故分析、解决方案和赔偿方式。供应商紫建有限下方载明事故原因为电池的正极刺伤电芯,导致电池自燃。解决方法为用两层美纹纸包住正极的金属片,防止刺伤电芯。电池组装应避免用力挤压电池,发现组装困难的电池返回紫建返工。


一审法院认为,据事故发生当时,公安机关对深圳科劳德莱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邓中及深圳科劳德莱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所作的调查笔录,均陈述锂电池为紫建有限所提供,紫建有限虽否认自燃的锂电池系其提供,但未能提供任何证据予以反驳,综合本案相关事实和证据,并结合庭审调查情况,深圳科劳德莱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证据具备高度盖然性,故对引起本次火灾事故是由于紫建有限提供的锂电池自燃引起的事实,予以确认。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紫建有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80.64万元。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那么,在紫建电子供应给深圳科劳德莱科技有限公司电池两次自燃的原因是什么?自燃事件是否持续发生?紫建电子如何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针对上述问题,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财经频道向紫建电子发送求证函,截至发稿,尚未收到该公司回复。


(责任编辑  张丽娜)


标签: 两次 创业板 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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