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昊华能源索赔案涉诉金额超5200万元 适格投资者仍可报名参与)
昊华能源(601101)15日披露了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2021年11月27日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60名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起诉材料,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575.24万元,公司正在进行应诉准备。
公告显示,原告诉称,因昊华能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投资损失,且原告购买股票的时间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以后、揭露日之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和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截至2021年12月15日,昊华能源已累计收到333名原告起诉公司的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5219.01万元。
此前,昊华能源于今年11月10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因公司2015年收购京东方能源股权事项存在虚增资产的情况,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经查明,2015年,昊华能源收购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能源”)30%股权,取得京东方能源控制权,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2015年2月10日,昊华能源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收购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昊华能源董事长耿养谋在此次会上告知与会董事,此次收购,将京东方能源实际持有的4.5亿吨煤炭资源调整为9.6亿吨煤炭资源。与会董事基于此通过了上述议案。
此后,昊华能源将京东方能源实际持有的4.5亿吨煤炭资源量按照9.6亿吨煤炭资源量进行了账务处理,导致公司2015年-2018年四年年报虚假记载,虚增资产约28.25亿元,虚增金额分别占当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4.26%、13.96%、13.77%和13.58%。2019年12月27日,昊华能源公告2015年收购京东方能源股权事项存在虚增资产。
鉴于证监会处罚已下达,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示,凡在2015年2月11日至2019年12月27日期间买入昊华能源,并在2019年12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证券诉讼的一般流程,基本都是证监会行政处罚下达后,法院才受理投资者的索赔诉讼。而北京金融法院在今年4月就已经受理了昊华能源投资者的索赔诉讼。
业绩方面,昊华能源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55.80亿元,同比增长80.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87亿元,同比增长1146%。
记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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