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被罚1405万元 *ST浪奇受损投资者存索赔机会?)
12月24日,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在其网站公布了对*ST浪奇(原名:广州浪奇,000523)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针对*ST浪奇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一案,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对相关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举行了听证会后,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根据上述公告及司法解释规定,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于2019年4月30日至2020年9月27日期间买入*ST浪奇,并在2020年9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且亏损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
具体来看,*ST浪奇及相关当事人存在多项违法事实:
一、*ST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ST浪奇《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约62.34亿元,虚增营业成本约60.23亿元,虚增利润约2.10亿元,《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约66.51亿元,虚增营业成本约64.50亿元,虚增利润约2.01亿元。
二、*ST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虚增存货,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ST浪奇《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存货金额为约9.56亿元,《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存货金额为约10.82亿元。
三、*ST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其中,*ST浪奇未按规定披露与广州钿融及其子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往来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未按规定披露与江苏琦衡的关联方资金往来。
因*ST浪奇及相关责任人员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长,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和2019年《证券法》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最终决定对*ST浪奇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傅勇国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其他6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至150万元罚款。总罚款金额1405万元。至此,为期10多月的调查结束,投资者索赔窗口也随即开启。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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