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方能源股吧等网络社区热度突然大幅升高,大量投资者称有所谓“专家”“老师”等通过抖音、快手等社交软件点评东方能源铁铬电池项目,并密集推荐该股票。
对此,东方能源回应称,铁铬液流电池储能示范项目与公司无关,“天上不会掉馅饼”,请投资者务必小心警惕。
大V推荐的十倍股?有网友准备100万满仓
近日,东方能源的股吧等网络社区热度突然大幅升高,大量投资者称有所谓“专家”“老师”等通过抖音、快手等社交软件点评东方能源铁铬电池项目,并密集推荐该股票。
还有有网友在股吧表示,抖音好多大V在推东方能源,宣称该股是十倍股,准备100W满仓。
二级市场上,上周三,东方能源盘中涨停;昨日(2月14日),该股盘中虽然多次开板,但截至收盘,仍录得涨停,股价报收5.39元/股,买一席位上堆近2.8万手的封单,流通市值为59.4亿。与此同时,该股成交量也明显放大,全天成交额约为6亿元,创下近五个月新高,显示有资金大量涌入。
据统计,自今年1月28日触及阶段低点以来,公司股价7日交易日涨幅超25%,而同期所在板块涨幅为6%,大盘跌超2%。
东方能源股价如此疯涨,市场推测可能是因为沾上了铁铬液流电池储能概念。消息面上,今年1月30日,国家电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容和一号”铁-铬液流电池堆量产线投产。每条产线每年可生产5000台30kW“容和一号”电池堆,标志着量化供货的最后堵点已彻底打通,铁-铬液流电池储能技术从实验室迈入商业应用阶段,为电力行业大规模、长时间储能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同时,国家电投在内蒙古霍林河启动全球首个兆瓦级铁-铬液流电池储能示范项目建设,预计今年年底投产,该项目投产后将再次刷新全球铁-铬液流电池储能系统最大实证容量纪录。
东方能源澄清:储能项目与公司无关,将逐步剥离电力业务
对于短视频平台有关东方能源股票的分析,公司近日在互动平台上郑重声明:铁铬液流电池储能示范项目属于国家电投集团河北公司,与东方能源没有任何关系。且该项目仅为河北公司按照国家电投集团要求开展的实验性项目,主要目的为收集各类数据,积累各种经验。国家电投集团已经安排铁铬液流电池在内蒙古霍林河地区投入后续的生产,与河北公司、东方能源均无关系。公司解释称,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与东方能源均属国家电投集团的二级单位,并非东方能源的子公司。
公司表示,不法投资机构以“杀猪盘”等形式诱使投资者高位接盘,此前已有多宗案例,“天上不会掉馅饼”,请投资者务必小心警惕。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多阅读公司指定媒体的信息披露公告和定期报告,少看“三无报道”和小道消息,增强识别各种风险的能力。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各位投资者2022年有了“虎胆”,还要保留一二分“熊心”。
另一方面,东方能源还在互动平台上表示,公司将逐步剥离电力业务,主要发展多元金融。目前公司金融业务比重所占较大,根据集团公司未来规划,将以多元金融为主,逐步减少新能源资产及相关业务,成为完全的金融平台。多元金融目前包括信托、期货、保险经纪等。
公司业绩下滑,深股通持续减仓
公开资料显示,东方能源主营业务涉及金融行业和电力行业。金融业务覆盖信托、期货、保险经纪、财务公司等多个金融领域,控股百瑞信托、先融期货,全资持有保险经纪公司,参股财务公司、永诚财险。电力行业方面,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火力发电、主要产品为电力,业绩主要来源于发电收入。
2021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69.6亿元,同比下降22.79%;归母净利润9.47亿元,同比下降0.18%;扣非净利润9.38亿元,同比上升3.66%;其中2021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6.82亿元,同比下降53.04%;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85亿元,同比下降35.34%;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86亿元,同比下降32.95%。
公司表示,报告期业绩下滑主要原因为:1、营业成本受煤炭价格上涨的影响较去年同期大幅上涨导致净利润下降。2、期货板块因业务转型基差贸易降低所致,3、自7月份起财务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影响。4、“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减少,导致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根据2021年三季报,截止去年9月30日,东方能源共有股东户数7.09万户,流通A股户均持股数为1.55万股。
前十大流通股榜单中,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占比33.37%,另有一只新进投资基金——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与之操作相反,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则有所减持,持股减少198.9万股。深股通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深股通对该股总体呈现出持续减仓状态。
值得一提的是,翻阅东方能源相关研报发现,近几年鲜有机构对公司发表研究报告,最近的一次研报还停留在2017年4月份。
事实上,公司近期的负面消息不断。公告显示,东方能源副总经理梁炜于去年12月23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据悉,梁炜于2019年3月22日(东方能源停牌前一交易日)使用他人账户买入“东方能源”5.37万股,获利7.76万元,该行为构成内幕交易行为。证监会决定没收梁炜违法所得7.76万元,并处以23.28万元的罚款。
另外,公司还在去年底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公告。据了解,公司于2020年9月1日收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家电投”)发出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通知》,国家电投正在筹划有关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简称融和二期项目)。融和二期项目的主要内容为:拟由东方能源以全部发电资产及负债与集团公司持有的国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国核资本”)64.46%股权进行置换,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东方能源以现金收购其他股东持有国核资本剩余股权。交易金额以经备案的评估值为准。
由于融和二期项目涉及事项较为复杂,涉及多方的沟通和论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仍处于筹划阶段,未取得实质性进展。2021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国家电投《关于终止融和二期项目的函》,主要内容为:结合当前工作情况,经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研究,决定终止实施融和项目二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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