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昀冢科技拟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董事陆殷华再投反对票:授予价格过低、无法直接体现项目人员对公司贡献)

近日,昀冢科技发布公告,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值得关注的是,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其中,反对票由董事陆殷华投出。他表示,反对理由主要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片式多层陶瓷电容器项目人员,授予价格远低于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且低于公司净资产。

在片式多层陶瓷电容器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情况下,激励计划未设置与片式多层陶瓷电容器项目直接业绩量化指标,无法直接体现片式多层陶瓷电容器项目对公司的直接贡献,故其对该议案投反对票。

公开信息显示,陆殷华于2010年9月至2017年5月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南京分所,担任审计经理职务;2017年5月至2018年10月,就职于南京华泰瑞泰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担任高级投资经理职务; 2019年9月至今,就职于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泰紫金”),担任投资副总监职务。

截至2021年9月30日,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下称“苏新投资”)持有昀冢科技424万股,持股比例约为3.53%,位列昀冢科技第八大股东。据天眼查,华泰紫金持有苏新投资约24.68%股权,为苏新投资第一大股东。

并非首次投反对票

据了解,这并非陆殷华首次对昀冢科技该股权激励计划投出反对票。2022年1月21日,其即以同样的理由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该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四项议案全部投反对票。

然而,因昀冢科技董事会仅有其一人投反对票,该议案被提交至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年2月22日,因相关议案同意票数约达参与表决票数的93.79%,5%以下股东同意票数亦达中小股东参与表决票数的72.14%,均已超总参与表决票数的2/3,相关议案获得通过。

同样值得关注的是,据昀冢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该次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共18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约为60.19%。

据昀冢科技三季报,实控人王宾为苏州昀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昀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昀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昀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系一致行动关系,累计持股比例约达43.25%。

此外,王宾为昀冢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且公司董事会6名非独立董事中,除陆殷华外,一人为王宾配偶,其余4人均为昀冢科技高管。换言之,该股权激励计划在昀冢科技内部通过且经过实控人首肯,最终获得通过的概率相当大。

授予价格为自主定价

据昀冢科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超过8人,占总限制性股票激励数的80%。其中,在首次授予的8人中包括来自中国台湾地区的6名管理及技术骨干。


昀冢科技公告表示,将多名台湾员工纳入股权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片式多层陶瓷电容器项目存在高技术壁垒,目前主要掌控在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地区等企业中,公司需引进此类专业人才打破该项技术壁垒。该部分激励对象是N1事业部的重要骨干人员、公司重要岗位人员,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与技术实力,对改进公司工艺技术、开发市场、助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有重要作用。

具体而言,昀冢科技2022年股权激励授予价格为自主定价方式,定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20/60/1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10%的较高者,为2.02元/股。

业绩考核方面,昀冢科技考核期为2023-2026 年四个会计年度,主要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进行考核。若公司2023-2026年营收分别不低于7亿元、9亿元、11.5亿元、15亿元,且激励对象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则其可获得相应限制性股票。

(责任编辑:苏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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