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增赔偿款超过3200万元 济南高新诉讼时效已不足六个月)
济南高新(600807,原“天业股份”)于4月29日连续发布多则公告,其中对公司涉及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进展情况也做了披露。
2019年10月,济南高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经查明,公司涉嫌五项信披违规:一是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关联交易;二是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三是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四是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五是在定期报告中虚增利润。因此,证监会对济南高新及其实际控制人进行行政处罚。
在处罚下达后,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济南高新等提起诉讼。近期,法院判决公司向投资者支付赔偿款合计约为3206.30万元。部分投资者向法院申请对公司名下的车位进行拍卖,根据阿里拍卖平台的竞价结果,公司名下的部分车位以合计724.72万元的拍卖价成交,上述拍卖款项将用于抵偿公司债务。济南高新表示,已判决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将对公司利润等产生不利影响。
记者从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处了解到,投资者向济南高新提起诉讼索赔一案前期已有投资者二审胜诉判决,部分案件已经胜诉并执行到位。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及二审判决结果,刘鹏律师表示,凡在2015年4月2日至2018年5月2日(含当天)期间买入济南高新(600807),且于2018年5月3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该案件诉讼时效将于2022年10月21日届满,现在距时效截止日期已不足6个月时间,在此期间,律师将继续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
业绩方面,据济南高新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公司实现营收12.82亿元,同比增长17.65%;归母净利润1469万元,同比扭亏;扣非净利润939万元,同比扭亏。但同日发布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却出现增收不增利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1亿元,同比增长29.37%,而归母净利润亏损1.38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4月27日盘后,济南高新披露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情况。公告显示,济南高新及控股子公司旺盛生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黄山济高生态45058万元融资提供担保,其中公司担保金额为9011.6万元及利息等,旺盛生态担保金额为36046.4万元及利息等,黄山济高生态以其黄山歙县蓝田·桃源田园综合体PPP项目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旺盛生态向历金海融保理融资1000万元,公司担保金额为510万元及利息等。
截至该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担保外,济南高新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7亿元,占济南高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98%;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5亿元(包含因对外担保引发的清偿责任),占济南高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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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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