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天润索赔案诉讼时效不足3个月 受损投资者勿忘索赔)
5月5日盘后,ST天润(002113)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至此,ST天润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一案已调查、审理终结,证监会依法对公司及相关个人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ST天润涉及多项违规主要包括:一、公司2016年至2018年对外提供重大担保,其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担保事项,且未按规定在《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二、公司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2017年至2018年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且未按规定在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三、公司2018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数项重大信息。
鉴于上述违规事项,2021年12月6日,ST天润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了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人事先告知书》。随后,公司及时任公司实控人赖淦锋、时任总经理兼董秘江峰、时任公司董事长麦少军均提出了陈述、申辩意见,并要求听证。
经过半年申辩复核,证监会最终决定对ST天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赖淦锋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麦少军、江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戴浪涛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董事赖钦祥、何海颖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同时,证监会还决定对赖淦锋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麦少军、江峰分别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根据2022年1月21日颁布的关于证券诉讼新的司法解释,ST天润的诉讼时效将于7月22号到期,留给投资者可提起诉讼的时间已不足3个月。凡是于2016年8月9日至2019年5月6日期间买入ST天润股票,并在2019年5月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诉讼。律师将代投资者及时向公司提起索赔诉讼。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因ST天润存在违规担保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被深交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目前上述情形仍未解除。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4月29日,ST天润披露,因湖南容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4月29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业绩方面,据ST天润发布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为7001.82万元,同比减少42.62%;归母净利润亏损约为1792.21万元,上年同期盈利约为1838.47万元。
刘鹏律师指出,法院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ST天润的受损投资者只有在案件诉讼时效内主动提请诉讼索赔,才有可能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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