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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银亿股份拟变更证券简称为“山子股份” 索赔案诉讼时效仅剩30余天)

日前,银亿股份(000981)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名称拟变更为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拟变更为“山子股份”,公司证券代码“000981”仍保持不变。

在公告中,银亿股份表示,随着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施,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发生变更,公司董事长叶骥已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此,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治理模式等与之前相比,发生了根本变化,故原控股股东的“银亿”品牌字样已不再适合公司继续使用。

对于上述情况,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上市公司变更公司名称或股票简称,责任主体还是该公司,不会对投资者索赔产生任何影响。依据诉讼“三年时效”原则,*ST银亿虚假陈述案目前仍在征集投资者索赔,该案索赔时效将于2023年1月9日截止,仅剩30余天时间。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尽快准备资料提起诉讼。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银亿股份索赔区间为,于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银亿股票,并在2019年4月30日收盘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而亏损的投资者有索赔资格。

律师表示,适格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律师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值得一提的是,部分银亿股份索赔案二审投资者胜诉的判决已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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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诉讼时效 银亿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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