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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宏达实控人隋田力被顶格处罚 受损投资者该如何索赔)
12月4日晚,ST宏达(002211)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依法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其中,“专网通信”骗局的“主角”隋田力更是被处以1000万元罚款。
经查明,ST宏达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ST宏达涉嫌未按照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二、ST宏达涉嫌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收入、利润;三、ST宏达涉嫌2020年年报未计提商誉减值,虚增利润。
证监会指出,隋田力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ST宏达未按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2019年至2020年年度虚增收入、利润,并隐瞒相关事实导致发生上述情形,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发生上述情形的”行为。
对此,证监会拟决定:责令ST宏达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隋田力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杨鑫,时任财务总监乐美彧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50万元罚款。
随着证监会“预罚单”的下达,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示,凡在2020年4月7日至2021年7月14日期间买入ST宏达,并在2021年7月1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索赔。
值得注意的是,在证监会处罚下达前,上海金融法院就已受理投资者诉ST宏达索赔案。今年11月29日,ST宏达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料,8名自然人以ST宏达虚假陈述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案件尚未正式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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