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e公司观察」:抗病毒抗菌≠抗新冠病毒 上市公司切勿“混淆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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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以来,A股抗病毒、抗菌面料概念成为资本市场一大热点,部分概念股大涨超2倍,甚至遭到证监会警示,但截至目前,仍有上市公司持续披露公司抗菌抗病毒产品相关情况。
1月6日晚,孚日股份公告,其生产的抗病毒抗菌毛巾经抗人冠状病毒活性试验,抗病毒活性率(%)>99.99。该公司称,其一直有从事防螨、抑菌、抗菌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其开发的抗人冠状病毒(HCoV-OC43)(ATCCVR-1558)产品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品类,对于公司拓展市场产生积极的影响,截至目前,其已接到部分抗病毒抗菌产品的订单并已小批量发货,对公司当前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在新型冠状病毒已侵袭人类三年,并已对人们生活、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当下,上市公司以公告等形式正式披露抗病毒、抗菌产品情况,很容易让人们联想到上市公司在抗新冠病毒方面有了新突破,因此很容易放大上市公司相关产品的实际影响和商业前景。
但实际上,病毒有很多种,能够抗任何一种病毒或细菌的面料或产品,都可以称之为抗病毒、抗菌产品。抗病毒抗菌≠抗新冠病毒,且纺织服装等行业,抗病毒抗菌产品早已存在,并非新鲜事物,不少上市公司也正是利用了这点,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混淆”投资者“视听”。
如安奈儿,该公司去年11月以来多次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投资者调研活动中披露其抗病毒抗菌面料进展,并详细解释了这一抗菌抗病毒面料(电子束接枝改性面料)的物理原理,并透露今年年初将量产等。
但自始至终,安奈儿从未在任何场合提及其抗病毒抗菌面料是否能够抗新冠病毒,且在新冠疫情导致多地学校不间断停课等背景下,安奈儿还称其最新与深圳校服协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共同促进电子束接枝改性面料在校服领域的应用和销售,安奈儿一系列信息披露口径可能误导投资者,认为其抗病毒抗菌面料对新冠病毒有抑制作用。
再看孚日股份,孚日股份最新公告所言抗病毒抗菌毛巾经抗人冠状病毒活性试验,其中“抗人冠状病毒”字眼与“抗新型冠状病毒”非常相似,不仔细或不专业的投资者很容易将两者合二为一。另外,公司还称已接到部分抗病毒抗菌产品的订单并已小批量发货,但实际上,抗病毒抗菌产品本身包含的产品类别较广,并非特指前述经过官方机构检验的抗病毒抗菌毛巾,孚日股份亦未在公告中明确说明其已小批量发货的抗病毒抗菌产品具体是什么产品,以及实际订单多少,具体能够抗哪些菌等等。
其他公司也类似,股价也曾大涨的如意集团称,其“抗菌抗病毒可机洗毛精纺面料的开发与研制”项目处于中试阶段,尚未形成批量生产,但在其多份股价异动公告中,均未提醒投资者注意区分抗病毒抗菌和抗新冠病毒概念,始终只字未提新冠病毒,也未提及具体抗什么病毒等。
事实上,监管部门也已注意到前述情况,近日监管部门在对部分公司下发的警示函中明确指出,上市公司未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信息披露存在不准确、不完整的问题。
资本市场上,类似混淆视听、偷换概念等情形并非首次出现,建议在当下“严监管强监管不动摇”的政策环境下,上市公司及其高管加强自律,避免出现类似情形,尽管目前相关公司在抗病毒抗菌面料事件中并未付出较大代价,仅受到监管部门警示,但不排除后续若情节严重可能遭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此外,及时、准确、真实信息披露,也是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有利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和资本市场环境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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