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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东兴证券或可纳入*ST泽达索赔案被告之一 投资者需注意可索赔时间段)
在*ST泽达(688555)被证监会出具《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后,作为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于3月31日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据公告显示,因东兴证券在执行*ST泽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中,涉嫌保荐、承销及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由*ST泽达财务造假引发的“火灾”,最终还是烧到了其保荐机构身上。
从近几年证监会公布的典型违法案例来看,其中包括多起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证监会指出,中介机构应做好“看门人”的职责,认真履行核查验证、专业把关。
*ST泽达于2020年6月在科创板上市;2022年5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同年11月18日,证监会向公司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下称“告知书”)。
据告知书显示,*ST泽达及相关人员涉嫌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其通过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签订虚假合同、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在2016年到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2亿元,虚增利润1.87亿元。上市后,*ST泽达继续通过财务造假虚增营业收入,2020年至2021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23亿元,虚增利润1.1亿元。与此同时,在其《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中均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交易及股权代持等情况。
鉴于上述违法违规情况,*ST泽达被证监会拟处罚8600万元罚款;公司相关责任人拟合计被罚6500万元;董事长林应被终身市场禁入。公司也因此披星戴帽。
截至4月1日,*ST泽达已发布十九次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还提及,*ST泽达存在业绩下滑的情况和财务类强制退市的风险,并同时存在委托理财投资本息无法收回、募集资金无法按期归还、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冻结、部分贷款逾期等风险。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作为*ST泽达的保荐机构,若证监会最终查明东兴证券在*ST泽达IPO项目上未勤勉尽责,投资者可以将东兴证券也作为诉讼索赔的被告之一。针对*ST泽达的违法事实,于2022年3月17日(含当天)之前买入该股票,并在2022年3月1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具体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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