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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明珠成功“摘帽” 索赔案一审胜诉为投资者索赔提供价值)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上交所审核同意。自6月1日开市起,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广珠”变更为“广东明珠”,股票代码仍为“600382”。

4月25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东明珠2022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已不触及相关规定的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上交所于5月30日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据最新财报显示,广东明珠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约为1.71亿元,归母净利润盈利约为7754万元,同比增加32.37%,公司业绩呈稳定增长态势。

与此同时,投资者诉广东明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也迎来新进展。广州市中院近日就该案出具了一审判决书,法院在扣除部分要素后,一审判决支持了投资者的索赔诉请,判决公司因向投资者赔付投资差额等损失。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一审的胜诉为后续投资者索赔提供了重要参考价值。凡在2017年3月9日至2021年4月29日(含当天)期间买入广东明珠股票,并在2021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在诉讼时效内,律师将及时继续帮助投资者向公司追偿。

据ST广珠2022年年报显示,截至2023年4月14日,公司正在诉讼或诉前调解阶段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案件39起,公司本年度共预计投资者索赔损失1871.05万元(含诉讼费3.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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