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诺亚财富海外私募产品“杀猪仔”追踪:违规在内地与客户签署认购合同,有销售给客户介绍地下换汇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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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兴踩雷”事件余音未了,在美国和香港两地上市的诺亚财富再次陷入争议,这次是一单让投资人亏损高达77%的海外私募产品,因为涉及到诺亚及其股东红杉资本,更让这起纷争扑朔迷离。投资人提供的证据显示,诺亚销售违反监管规定,在内地与客户签署认购海外私募基金的产品合同。
8月2日,新经济IPO发布《高位接盘红杉老股亏损77%!诺亚海外私募产品被疑“杀猪仔”》,有多名诺亚投资人告知新经济IPO,2018年5月,五六十位投资人购买了诺亚在香港设立、在内地销售的海外私募产品“歌斐中国特殊机会基金7号”,该基金投资标的是红杉资本持有的直播平台斗鱼的老股,总规模3800万美元。
然而,让投资人愤怒的是,当斗鱼股价在历史高位时,诺亚私募管理人拒绝减持;当斗鱼股价下跌95%时,管理人却一键清仓。不少投资人质疑,诺亚财富在这起投资惨败中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管理人既不专业,也有刻意隐瞒关键信息、利用投资人高位接盘红杉产品、掩护他人出货的嫌疑。
该文发布后,诺亚财富在微信公众号后台投诉称,“文章未经涉及双方核实,仅根据一方叙述推断质疑,自行论证管理人过错,多处主观臆断,与事实严重不符”。
事实是,新经济IPO在发布上述文章前,在7月初就向诺亚财富相关人士发出书面询问,就多个文章内涉及的核心内容,希望诺亚财富就“歌斐中国特殊机会基金7号”的相关问题给予澄清或回应。但诺亚财富相关人士在长达半个月的时间内没有给予任何回复。
诺亚财富这种通过撒谎来恶意投诉的行为,实在是不可取,更不符合其第三方理财巨头的形象,连这种小事都要撒谎,如何取信于数十万高净值投资人呢?
当然,微信后台在评估相关证据后,已经驳回了诺亚财富的基于谎言的无理投诉。
文章发布后,我们收到了更多投资人爆料,大量书面及录音证据显示,诺亚海外私募产品“歌斐中国特殊机会基金7号”不仅涉嫌“杀猪仔”,更公开违反监管规定,诱导客户在内地违规签署海外私募产品合同,甚至推荐客户通过地下换汇渠道购汇支付理财款。
违规在境内签署购买合同
“歌斐中国特殊机会基金7号”的投资人B告诉新经济IPO,2018年5月下旬,诺亚销售人员联系他,向他推荐了7号基金,随后拉了一个微信群,并向其寄出了投资合同。投资人B称,整个合同都是英文的,他签署合同前后都没有去过香港,他还问过诺亚客户经理是否要去香港签署,诺亚方面称,直接在国内签署即可。
5月下旬,客户B收到诺亚销售从国内某城市寄出的“歌斐中国特殊机会基金7号”,签字寄回给诺亚位于国内的销售机构。
诺亚销售告诉投资人,合同从诺亚内地办公室寄出,双方在内地签署投资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客户B称,销售人员在没见面的情况下,通过电话及微信讲述了一下投资的主要条款,而这些条款事后看一部分也是谎言重重。例如,销售人员称,该私募基金由红杉主导,何时退出红杉说了算,诺亚只是作为销售服务机构。
诺亚销售的这一说法与后期操作完全不同。2021年下半年,投资人才了解到,红杉早就派票给诺亚歌斐,与该基金撇清了关系。基金完全由诺亚歌斐自行管理。
诺亚销售人员与投资人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诺亚销售人员告诉客户B,基金产品由红杉管理,交割估值约17.1亿美元,最终退出后,红杉收取15%的carry之后,诺亚再收取20%的carry。客户B称,他根本看不懂全是英文的复杂合同,只能选择相信销售人员的介绍。
这一说法和新经济IPO上篇文章中A投资者及其他几名投资人的说法大致一致,考虑到这些投资人位于不同地区,这一说法应该是诺亚统一的对外宣传口径。
新经济IPO曾在7月初就此询问过诺亚财富,但诺亚财富拒绝回答。
客户B签署合同后,向诺亚香港公司Noah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转账,收款银行为DBS Bank (Hong Kong) Limited。客户B称,他的投资款是通过香港的银行转给诺亚,但也有个别投资人反映,他们在境外并没有外汇资产,诺亚销售为他们介绍了换汇渠道,帮助他们换汇投资。
众所周知,根据我国外汇管理规定,境内个人每人每年分别均享有等值5万美元的便利化结汇和购汇额度。但是,上述便利化年度总额度的使用范围并不包括个人到境外买房、进行境外证券投资或购买人寿保险、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产品用汇,这些行为属于资本项目,是不允许直接购汇汇出境外的。
如果诺亚财富的境内私募基金销售人员为客户介绍了换汇渠道,无疑是严重违规行为。目前尚不清楚的是,这一行为到底是公司层面的安排,还是销售人员为拿业绩提成做出的个人行为。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况,诺亚都难辞其咎。
客户B称,诺亚海外产品的负责人是林扬。据他们了解,诺亚内部沟通会上,诺亚创始人汪静波对林扬及诺亚海外管理团队在“歌斐中国特殊机会基金7号”上的灾难性表现非常不满,但汪静波仍然坚持拒绝与投资人妥协,对外统一口径,坚持诺亚管理团队在此次投资上没有过错,投资人大幅亏损是因为标的及资本市场的客观情况所致。
由于诺亚方面不愿意回应,新经济IPO无法确认这一说法的真实性。
某省投资人告诉新经济IPO,诺亚销售方曾经联系过他们,表示可以退还一部分管理费,但双方并未就具体数额谈拢,此事再无下文。但另外省份投资人反馈称,没有接到类似的协商电话。不过,投资人都表示,与诺亚管理团队巨大的失误导致的损失相比,管理费才几个点,诺亚并没有在这件事上向投资人承认失误,并拿出解决问题的诚意。
诺亚海外投资负责人欺骗客户
尤其令投资人困惑的是,全面负责“歌斐中国特殊机会基金7号”投资的林扬事后仍然在职,且没有受到任何内部责罚。
新经济IPO从诺亚内部人士了解到,林姓高管内部口碑并不好,尤其是在香港团队,曾有团队新员工离职后公开举报林姓领导对内霸凌员工,对外欺骗客户,造成巨额损失。根据举报信,林姓领导自2020年中旬空降至香港诺亚分部,诺亚香港的员工便出现了大规模离职。诺亚国际资管体系两大业务板块-私募股权母基金及多资产配置基金,两只存量接近3亿美元的产品,管理人及团队优秀成员在林姓领导的语言霸凌和责任推卸斗争之际全部离职。
更值得注意的是,举报信还指出,林姓领导在“斗鱼事件”(即“歌斐中国特殊机会基金7号”)的巨大亏损中欺骗客户,造成巨大损失。
举报信内容显示,诺亚歌斐2020年底就接到红杉派票,并且诺亚支付了管理费和carry给红杉。当时,诺亚歌斐已经具备交易的自主权,可以自主处置斗鱼股票。但从2021年1月1日起,斗鱼的股价从20美元到年中的7美元(接近投资人成本),诺亚歌斐团队始终没有进行合理的抛售或平仓以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在投资人质疑下,林姓领导出面与投资人沟通,林姓领导辩解称,没有减持是因为流动性不足。实际上,2021年2月份,斗鱼股价达到历史高位时,斗鱼大部分交易日的成交量大于1000万股,甚至有高达3800万股的日成交。
举报信还称,实际情况是,该基金的管理人甲某多次提出出售斗鱼股票的意见,但一直遭到林姓领导阻止。2021年11月4日,基金管理人甲某坚定的要卖掉斗鱼,当时投资人的本金已经亏损了50%,已经触及到风控管理制度的底线。但林姓领导不同意卖出。在此之前,林姓领导还开除了另外一位知情斗鱼产品的高某,并最终逼得基金管理人甲某提出离职。
举报信称,在“歌斐中国特殊机会基金7号”中,林姓领导采用了与“承兴事件”同样的手段,第一时间将责任推卸给下属,并且向上汇报了另外一个版本的故事。
新经济IPO将继续跟踪这支产品的后续情况。
内容来源: 新经济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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