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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601099)08月28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您好,按照证监会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规定,公司应当以汇总方式披露公司向前5名客户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以及前5名供应商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但是我在贵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的年报中并没有找到前五名客户、前五名供应商的合计比例数据,请问没有披露的具体原因是什么?

太平洋董秘:您好,公司根据上市证券公司定期报告规则要求,结合证券行业的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投资者:7月24日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在当下我国经济建设与资本市场环境中,证券业做为中国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建设者、推动者,身为其中的一份子,你公司如何落实高层部署?有什么积极方案与谏言?在这轮活跃市场,提振信心中如何定位自己?发展自己?演绎自己?使自己脱颖而出,奋力谱写经济建设与资本市场的新局面、新方向、新征程。

太平洋董秘:您好,作为证券公司,公司始终立足国家发展大局,致力于发挥自身金融中介的职能,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今后,公司将继续努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推进公司价值成长,以更好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投资者:董秘你好,贵公司有没有回购计划?

太平洋董秘:您好,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信息,有关公司信息请以公告为准。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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