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许予朋

有助于提振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认房不用认贷”政策即将实施。

8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相关资料图)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认房不用认贷”将惠及哪些群体

所谓“认房不用认贷”,是指商业银行在确定贷款比例时,只按照家庭名下是否有房来认定,不管购房家庭是否有住房贷款记录。

今年7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曾在企业座谈会上表示:“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落实好降低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减免、个人住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等政策措施。”随着政策进一步落地,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项政策将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根据《通知》,政策中所指的“家庭住房套数”将由城市政府指定的住房套数查询或认定责任部门,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向《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指出,目前,受惠于“认房不用认贷”措施的场景主要是居民出售名下住房、结清贷款之后换购新的住房,可以执行首套房贷的首付比例、利率。同时,居民在本地无房而在异地有房,也可以按照首套住房标准来申请住房贷款。

中指研究院分析认为,对于外地有过贷款记录而本地无房及有“卖一买一”置换需求的老百姓来说,政策实施后首付比例及贷款利率将得到较大改善。目前一线及个别二线城市仍执行首套“认房又认贷”政策,本次三部门明确提出“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这为核心城市优化房地产信贷政策打开了空间,预计多数二线城市将较快跟进落地,对于一线城市而言,同样存在政策预期。整体来看,若各地加快政策执行速度,将有利于带动需求入市,拉动楼市“金九银十”行情。

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将延期

《通知》发布同一日,另一项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的政策也“新鲜出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公告指出,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同时,公告明确,享受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二是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董希淼表示,目前首套房房贷首付比例、利率显著低于二套房房贷,叠加退税优惠,这将有助于降低居民住房消费负担。下一步,还应继续加快调整房地产信贷政策,对限购、限贷、限售措施进行优化,如取消过于严苛的限购措施、降低二套房房贷利率下限等,从需求侧发力激发居民住房消费需求,更好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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