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房文彬】

2022年1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联合印发《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鼓励开发新能源汽车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为绿色建筑提供保险保障。

《实施方案》指出,促进绿色消费是消费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在消费各领域全周期全链条全体系深度融入绿色理念,全面促进消费绿色低碳转型升级,这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作用,意义十分重大。

《实施方案》明确,要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车辆购买限制,推动落实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加强充换电、新型储能、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车船用LNG发展。同时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保险机构规范发展绿色消费金融服务,推动消费金融公司绿色业务发展,为生产、销售、购买绿色低碳产品的企业和个人提供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便利性。稳步扩大绿色债券发行规模,鼓励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更好地为绿色低碳技术产品认证和推广等提供服务支持。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消费相关基金。鼓励开发新能源汽车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为绿色建筑提供保险保障。

《实施方案》强调,要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反对奢侈浪费和过度消费,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完善有利于促进绿色消费的制度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推进消费结构绿色转型升级,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重要支撑。要坚持系统推进、重点突破、社会共治、激励约束并举等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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