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融资租赁公司非现场监管的职责分工,规范非现场监管的程序、内容、方法和报告路径,完善非现场监管报表制度,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融资租赁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规程》共六章二十七条,主要包括总则、信息收集与核实、风险监测与评估、信息报送与使用、监管措施、附则等内容。在总则部分,规定了起草目的和依据,非现场监管的定义、原则、阶段,银保监会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等;在信息收集与核实部分,规定了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信息收集、数据审核、确认证实、档案管理等义务;在风险监测与评估部分,规定了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监测分析、监督检查、指标异常变动处理、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年度监管报告撰写等职责;在信息报送与使用部分,规定了报表报告的报送路径和时间要求、分析评估结果运用;在监管措施部分,规定了差异化监管措施和处罚;在附则部分,规定了实施细则制定、银保监会对规程的修订和解释权、施行日期等。

《规程》的出台对弥补融资租赁公司监管制度短板,提高融资租赁公司非现场监管质量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银保监会将进一步完善融资租赁公司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引导融资租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附件: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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