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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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发布《关于近期人身保险产品问题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要求各人身险公司立即开展增额终身寿险产品专项风险排查工作。

四款产品被要求停售

近期,随着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受到市场关注,个别公司激进经营,行业恶性竞争现象有所抬头。

《通报》显示,弘康人寿、中华人寿两款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定价假设的附加费用率较实际销售费用显著偏低;小康人寿两款增额终身寿险利润测试的投资收益假设与经营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偏差。

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已要求上述公司立即停止销售有关产品,并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同时,银保监会人身险部要求,各公司应当自收到《通报》之日起,立即开展增额终身寿险产品专项风险排查工作。排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增额比例超过产品定价利率、利润测试的投资收益假设超过公司近5年平均投资收益率水平、产品定价的附加费用率假设明显低于实际销售费用等。

《通报》称,针对排查发现存在上述问题的产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按监管规定要求报送产品停售报告,并做好已销售保单的服务保障工作。此外,各公司应当于2022年12月5日前报送增额终身寿险产品专项风险排查报告。

核查发现四大问题

《通报》显示,近期人身保险产品核查中,发现存在产品设计问题、产品条款表述问题、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问题和其他问题,多家公司被点名。

其中,产品设计方面,一是保险责任范围不合理。如,某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包含急性病身故保险金,与意外伤害保险定义不符。二是现金价值计算问题。如,某重大疾病保险利润测试中退保率假设较高,存在长险短做风险。三是产品设计异化。如,某护理保险,保额增额比例高于定价利率,未明确减保规则,存在销售误导和长险短做风险。

产品条款表述方面,一是条款表述不合规。如,某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的伤残程度评定标准缺少文号。二是条款表述不合理。如,某两全保险,条款中生存保险金申请材料包括生存证明,但未对生存证明的具体形式做出解释,涉嫌侵害消费者利益。三是条款表述不严谨。如,某两全保险条款中满期保险金有类似利息表述,存在销售误导风险。

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方面,一是产品定价不合理。如,某些产品利润测试的投资收益假设严重偏离公司投资能力和市场利率趋势,存在定价不足风险。二是费率厘定不合理。如,某些意外伤害保险交费期包含2年缴,存在假期缴风险。三是费率厘定或精算假设不合规。如,某些产品存在预定附加费用率超过监管规定上限或个别年龄点收益超过定价利率。

其他方面,一是产品名称不合规。如,某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名称未包含公司名称。二是产品报送材料不规范。如,某两全保险未报送已经审批或备案的条款,存在报送材料不全的问题。三是产品存在利益调整和宣传问题。如,某养老年金保险,通过调整降低产品前期的身故利益来贴补增加后期生存给付的利益,并在产品宣传时承诺超定价利率的长期高回报。

加大监管力度

近期,部分人身保险公司结合市场形势制定并提前布局2023年业务发展计划。据悉,很多人身险公司通常在“开门红”期间采取激进的业务策略,销售误导、给予合同外利益等违法违规情况也随之激增。

《通报》称,为规范人身保险市场秩序,防止行业出现无序竞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于少数公司的销售误导、实际费用与精算假设严重偏差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对公司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标签: 终身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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