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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朱艳霞】《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获悉,截至8月8日10时,河北等16个受灾地区的保险机构收到保险报案20.79万件,估损金额71.31亿元。目前已赔付案件6.86万件,赔付金额4.32亿元。

截至8月8日10时,河北、北京、黑龙江、吉林、天津等5个受灾地区的保险机构收到保险报案11.76万件,估损金额53.7亿元。目前已赔付案件2.26万件,赔付金额1.9亿元。其中,车险报案7.05万件,估损金额14.7亿元;企财险报案3564件,估损金额14.44亿元;农业保险报案2.25万件,估损金额17.49亿元。

灾情发生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汛情灾情应对和保险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险机构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灾害应对和查勘理赔,着力做到预判要准、准备要实、沟通要顺、程序要简、赔付要快、服务要专,高效开展保险服务工作。

记者了解到,当前各保险机构正在开展灾后查勘理赔、急难援助等工作。同时,开通灾害理赔绿色通道,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并通过科技赋能,最大限度优化简化理赔流程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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