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是返钱吗?

专项附加扣除并不是返钱。专项附加扣除是用于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就是指在扣减5000起征点以外的一些包含孩子教育、继续再教育、大病医保、房屋贷款或住房租金、赡养父母等领域的花费,将这种花费减除后再计算出最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个税专项扣除钱怎么返还?

1、除大病医疗外的其他专项扣除

税收专项扣除有六项,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租金。

虽然各项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条件和扣除金额不同,但除大病医疗外,其他五项专项附加扣除均由扣缴单位在职工提交申报时按规定如实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专项税收扣除不是直接的税收扣除,而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因为应纳税所得额越低,对应的税率就越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享扣除-累计专享附加扣除-累计已发确定的其他扣除。

比如某员工2019年1月工资10000元,扣除三险一金1500元。如果员工是家庭中的独生子女,父母年龄在60岁以上,有一个4岁正在上幼儿园的孩子,员工可以申报的专项税额扣除额为3000元,其中赡养老人2000元,子女教育1000元。

员工累计扣缴应纳税所得额=10000-5000-0-1000-3000-0=1000元,按3%的税率缴纳个税,税额1000 * 3%=30元。

如果没有3000元的专项扣税,那么该员工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0000-5000-0-1000-0-0=-4000元,仍按3%的税率缴纳个税,税额为4000 * 3%=120元。

2、大病医疗专项扣除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不是在发放工资时计算,而是第二年由职工本人在税务机关按照每年6万元的标准限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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