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北交所注册制第一股威博液压上市,开盘价28.12元/股,较发行价涨幅达到190.5%。截至收盘,公司股价收于26元,涨幅为168.60%。

威博液压于2017年4月5日挂牌新三板,主营业务为专业从事液压动力单元及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为托盘叉车液压动力单元、堆高叉车液压动力单元、登车桥液压动力单元、剪叉台液压动力单元、汽车举升机液压动力单元、高空作业台液压动力单元、内啮合齿轮泵、外啮合齿轮泵、柱塞泵。国内市场上,公司长期服务于国内知名仓储物流设备企业诺力股份(603611.SH)、杭叉集团(603298.SH)以及高空作业台龙头企业浙江鼎力(603338.SH)等,并已与工程机械龙头企业中联重科(000157.SZ)逐步建立合作关系。

2021年9月公司公告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24日、11月8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发行方案》,并于2018年1月25日完成本次股票发行。本次股票发行过程中,马金星、董兰波与发行对象海宁海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涉及业绩承诺、股份回购等特殊投资条款。威博液压、马金星、董兰波未将上述事项告知主办券商,也未履行相关息披露义务,后于2021年6月15日、2021年8月24日补充披露相关公告。以上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2013年12月30日发布)第三条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下简称《定下发行规则》)第四条的规定。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对威博液压、马金星、董兰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33亿元,同比增55%;归母利润3111万元,同比增35%。威博液压IPO发行价9.68元/股,市盈率18.59倍,发行847.8261万股,募资约8207万元,用于30万套高端装备智能电液动力系统建设项目、20万套齿轮泵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12月27日晚间,威博液压公布了申购结果,本次新股申购获配比例0.04%,创精选层打新以来历史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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