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养老第三支柱扩大了参与金融机构与产品范围,但商业养老保险参与其中,仍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专员王言表示,保险公司参与第三支柱建设具有的天然优势在于,商业养老保险能够满足投保人在安全稳健、长期增值、长期领取等方面的综合需求,能够针对不同细分群体,围绕多元化的养老保障需求,提供差异化、综合化的一揽子保险解决方案。

“从欧美等发达国家经验看,第三支柱制度的推出将显著增加年金保险特别是变额年金保险的增长速度和空间,同时也会给终身寿险、定期寿险带来发展机遇。”某保险资管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不过,在上述负责人看来,考虑到未来随着公募基金、银行理财等机构的进入,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市场将面临更为残酷的竞争。对保险公司来说,要想分得第三支柱发展中的一杯羹,必须要结合自身优势,采取差异化策略突围。

“目前试点的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主要分为收益确定型、收益保底型(每月结算)、收益保底型(每季度结算)和收益浮动型。”该人士分析称,收益确定型对应传统年金险,年化收益率3.5%,由于个税递延账户资金封闭期要长达二、三十年,3.5%的收益率对年轻人吸引力不强,可能更适合50岁以后临退休的群体,但对这一群体,银行理财会提供4%甚至更高的净值化绝对收益策略产品。收益确定型产品除了具有刚兑付的优势外,银行理财将构成对收益确定型产品的直接竞争。

从收益保底型(每月结算)和收益保底型(每季度结算)产品看,分别对应分红险和万能险,保本利率为2.5%,结算收益率能有4%以上。对临退休的群体以及风险偏好较低的群体都具有较高吸引力,这类产品可成为保险公司重点突围的方向之一。收益浮动型产品对应当前的投资连接险,也就是美国的变额年金,产品形态上与公募基金、净值化银行理财很类似,都属于信托型而非契约型产品。(记者 陈婷婷 胡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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